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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科斯定理

经济学科斯定理(科斯定理通俗解释 简单例子解释清楚)

fwxlw fwxlw 发表于2025-01-18 01:37:55 浏览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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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科斯定理通俗解释 简单例子解释清楚

私人市场在解决这些外部性方面有多有效?提出了一个着名的结论,这种方法在某些情况下极其有效,这个结论被称为科斯定理。这个定理是以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的名字命名的。根据科斯定理,如果私人当事人可以无成本地就资源配置进行谈判,那么私人市场总能解决外部性问题,有效地配置资源。为了说明科斯定理是如何工作的,考虑一个例子。假设迪克有一只名叫点点的狗。点点的叫声惊动了迪克的邻居简。迪克因养狗而受益,但这只狗给简带来了负外部性。是应该强迫迪克把狗送到动物收容所,还是应该让简忍受因狗叫而彻夜难眠的痛苦?我们先考虑什么结果对社会有效。一个正在考虑如何从上述两个方案中选择的社会规划者,应该比较迪克从养狗中获得的收益和简的吠叫成本。如果收益大于成本,让迪克继续养狗,而简生活在犬吠声中,是有效率的;但如果成本超过收益,迪克就应该放弃养狗。根据科斯定理,私人市场可以自己取得有效率的结果。如何实现?简只需要给迪克一些钱就可以放弃这条狗。如果简给的钱比养狗的好处还多,迪克就会接受这笔交易。通过谈判价格,迪克和简总能达成一个有效的结果。例如,假设迪克因养狗而获得500美元的收益,而简因狗叫而承担800美元的成本。这种情况下,简可以给迪克600美元让他放弃狗,迪克也会欣然接受。双方的情况都比以前好,并且取得了有效的成果。当然,也有可能简不愿意提供任何迪克愿意接受的价格。举个例子,假设迪克养狗的收益是1000美元,而简因狗叫承担了800美元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迪克不会接受低于1000美元的出价,而简不会提供任何高于800美元的价格。因此,迪克最终会养狗。但在成本和收益固定的情况下,结果是有效率的。

科斯定理的经济意义

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是由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提出的一种观点,认为在某些条件下,经济的外部性或者说非效率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谈判而得到纠正,从而达到社会效益最大化。 科斯定理具有的意义:运用经济学理论来捍卫如下习惯法原则:造成某种损害的一方应受指责,或被要求赔偿损失。根据庇古的论点,习惯法的这种规则通过社会成本内在化来促进经济效益。科斯本人从未将定理写成文字,而其他人如果试图将科斯定理写成文字,则无法避免表达偏差。关于科斯定理,比较流行的说法是: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实现资源配置的帕雷托最优。

“科斯定理”是怎样理解的

科斯发现,一旦假定交易成本为零,而且对产权(指财产使用权,即运行和操作中的财产权利)界定是清晰的,那么法律规范并不影响合约行为的结果,即最优化结果保持不变。换言之,只要交易成本为零,那么无论产权归谁,都可以通过市场自由交易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斯蒂格勒(198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将科斯的这一思想概括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并命名为“科斯定理”。

关于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是产权经济学研究的基础,其核心内容是关于交易费用的论断。

科斯定理的基本含义是科斯在1960年《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表达的,而“科斯定理”这个术语是乔治·史提格勒(GeorgeStigler)1966年首次使用的。

科斯定理较为通俗的解释是:“在交易费用为零和对产权充分界定并加以实施的条件下,外部性因素不会引起资源的不当配置。因为在此场合,当事人(外部性因素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将受一种市场里的驱使去就互惠互利的交易进行谈判,也就是说,是外部性因素内部化。”

也有人认为科斯定理是由两个定理组成的。科斯第一定理即为史提格勒的表述:如果市场交易成本为零,不管权利初始安排如何,市场机制会自动使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

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现实世界,科斯第二定理可以表述为:一旦考虑到市场交易的成本,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以及经济组织形式的选择将会对资源配置效率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