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霍布斯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意义
- 霍布斯是自由主义还是现实主义
- 霍布斯是自由主义者还是专制主义者
- 霍布斯的专制主义思想在哪些方面体现出了自由主义
- 霍布斯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有什么意义
- 霍布斯个人主义的意义
- 霍布斯极端严格的权威专制主义的思想表现在哪些方面
霍布斯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意义
霍布斯的理论(主要指其《利维坦》一书中的理论。用霍布斯晚期著作对照早期著作当然会发现许多前后矛盾的地方)严谨清晰,具有高度的前后一致性,其逻辑自洽程度在我个人读过的政治哲学著作中十分罕见。关于霍布斯的重要意义,英国保守主义哲学家Oakeshott于1946年编纂的Leviathan一书的introduction部分已经讲得非常透彻。该文笔力雄浑,用词典雅,视野宏大,有兴趣的读者请自行阅读。我个人认为,霍布斯的重要性在于,他在抽去了古典目的论和中世纪神学内核之后,从极其简洁的预设出发,完美推导出现代主权国家的法权结构。这一法权结构根植于人类政治事务的性质之中,成为现代国家法权结构事实上的底线。Leviathan一书的副标题是论世俗和宗教共和国(commonwealth)的形式因、质料因和动力因,在标题中,他的野心有两个,写得很明确:一是要抛弃亚里士多德经典的四因分析框架(去掉了目的因);二是要发明一个能把宗教体系也容纳进来的大一统政治哲学。在该书的方法论部分,他的经验主义认识论体系一环扣一环,(以那个时代的论证水平来说)完美地排斥了目的因在这个体系中的作用。这个认识论体系的简化逻辑如下:1)感觉的本质是外在事物对我们的感官施加直接作用力:比如视觉就是光线对眼睛施加的作用力。这个作用力会慢慢消逝,于我们的精神造成的影响就是遗留下渐渐褪色的记忆。这也是梦、迷信和幻觉的来源。2)人类运用语言的能力就是根据以上的作用力,建立起正确的名词关系:比如我们看到了桌子,这是因为(按当时的物理知识)桌子的光触到我们的眼睛。然后我们作出判断:这是桌子。(霍布斯认为动词本质上讲是一种特殊的名词)3)沿着正确的名词关系,我们可以构筑正确的逻辑判断链。比如:我面前的这个物体是桌子。桌子是平的。桌子能让我工作。我工作能赚钱和赢得地位。而跟这种正确的名词关系无关的话语,霍布斯认为全是废话,本质上跟无意义的咕哝声没有区别。这类话语包括但不限于:人性善还是性恶?大天使的N种美德都有什么、我们活着的意义是什么?4)心灵(mind)可以通过调动回忆来让我们回想起外界施加的作用力,让我们产生意向和欲望(desire)。由于这些作用力是逻辑判断链最原初的起源,所以欲望才是人类活动最真实的基础,而话语则是靠不住的。那些宣称要压制某种欲望的人,他们要么是在用修辞术撒谎,要么是在说无意义的话语,要么是想满足另外一种欲望。3)和4)就让霍布斯与其它宣扬“性恶”和“人性自私”的思想家不同:他直接取消了“善”和“道德”的形而上学基础。所以我认为说霍布斯宣扬“性恶论”没有意义,因为他根本不承认传统所谓的“善恶”区分标准,而是自己通过自己的经验主义认识论重新定义了一套标准。在他的体系里,能满足欲望的就是善,否则就是恶。好,接着这个认识论体系,霍布斯开始发展他的法权理论体系:5)人最基础、真实、不可剥夺和不可抑止的欲望是自我保全的欲望,也就是要活着。6)在自然状态下,人为了要活着,有权利利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他可以利用的东西来自保,这是人唯一的自然权利。THE right of nature, which writers commonly call jus naturale, is the liberty each man hath to use his own power as he will himself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his own nature; that is to say, of his own life注意,霍布斯认为由于自然界中资源永恒的相对稀缺性,人运用这种权利时必然会和他人的同等权利发生冲突,这才是他所谓“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的根本来源。举个例子: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陷入这样的处境:我就要渴死了,然后我发现了你手里有一个苹果。那这个时候我有权利使用这个苹果来延续我的生命。但如果你也要渴死了怎么办?这个时候,natural law不可能剥夺我们其中任何一个人使用这个苹果延续自己生命的right,否则它就不是natural law,因为natural law是一种在一切时刻对一切人都平等地起作用、决定何为正义行为的法律。而谁敢说,所有人终其一生也不会遇上这种极端的紧急状况?只要这种紧急状况存在,那霍布斯的主张就是合理的:我要杀死你,你也要杀死我,来抢夺这个苹果。无论文明怎么发展,这个紧急状况永远不可能消失。霍布斯不是在讲人性,他是在讲逻辑。他认为自己的这个“囚徒困境”是永远不可消除的。7)所有人杀死彼此的能力都是平等的。道理很简单:我们每个人的智力和体力相差不多,你比我强壮,但是我可以趁你睡觉暗杀你,给你下毒弄死你,先获得你的信任再背刺你……诸如此类。注意:6)和7)两个原则一起构成了霍布斯著名的“自然状态”,也就是可悲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这两个原则缺一,自然状态就不成立:要是一个人的力量和智力比剩下99个人的力量和智力加起来都要强大,那他们之间就不是战争状态,而是单方面的猎杀、奴役或驯养状态了,就像老虎猎杀羊,或者人驯养鸡犬一样。8)人唯一摆脱自然状态的希望是签订契约,放弃对对方行使自然权利,条件是对方也放弃对自己行使自然权利。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才能和平地共存。9)但是在纯粹自然状态下,这个契约是无法建立起来的。因为霍布斯一开始就讲过,话语是靠不住的。你跟人签契约,人家知道你是不是在骗他?10)所以契约只有在有第三方力量的情况下才能生效。因为让人遵守契约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有一个比签约者任何一方都要强大的单独个体,威胁签约任何一方:如果背弃契约,我就弄死你。11)这个第三方不能签约,因为他拥有随时破坏契约的力量,这个约就没有意义了。12)所以霍布斯的契约理论,是一个社会中的所有人跟所有人签订契约,自愿放弃彼此之间行使自然权利,并把这个行使权利转让给一个与他们完全无关的第三方力量。这个第三方力量,就是主权者,就是国家。13)到这里,霍布斯给我们挖了一个最大的坑没有解决。当我们懂了这个坑在哪里,我们就懂了他的理论全部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总结:骂霍布斯“极权”、“专制”、“反人性”很容易,因为给人贴标签再骂人本身就是个很容易的工作,随便找个网民,他都会干。但是你要驳倒霍布斯的理论,你必须从一开始就驳倒他的理论预设。如果你承认他的理论预设,同时反对他的结论,那么大多数情况下是你自己的逻辑出现了问题——只有那个他故意要隐藏起来的坑除外。比如,你可以反对世界上一定存在“自然法”这样的观念。这样你就不必面对6)里面那个紧急状态的困境了。但是,相信我,如果你相信“自然法”是不存在的,后果会更可怕。因此,在我看来,霍布斯理论最大的意义,就是给政治哲学史上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黑影。任人类如何进步、如何发展、如何靠近我们心目中自以为完美的正义理念,我们都无法消弭、抹杀、根除这个阴影。也正是因为这个阴影的存在,我们才能对人类的政治处境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这就是霍布斯的伟大之处。
霍布斯是自由主义还是现实主义
霍布斯的主张是自由主义。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英国政治家、哲学家。生于英国威尔特省一牧师家庭。早年就学于牛津大学,后做过贵族家庭教师,游历欧洲大陆。他创立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完整体系,指出宇宙是所有机械地运动着的广延物体的总和。 他提出“自然状态”和国家起源说,指出国家是人们为了遵守“自然法”而订立契约所形成的,是一部人造的机器人,反对君权神授,主张君主专制。他把罗马教皇比作魔王,僧侣比作群鬼,但主张利用“国教”来管束人民,维护“秩序”。
霍布斯是自由主义者还是专制主义者
霍布斯很明显不是自由主义者,值得探讨的是他是不是专制主义者。他的著作《利维坦》主题包括以下部分:第一部分,关于人性;第二部分,自然与社会契约的关系;第三部分,关于主权。这本书的核心是回答人们该选择怎样的君主。因为他处于动荡的年代,人民饱受战争之苦。那人们该投靠什么样的君主?书名利维坦可以看出,他把国家比作利维坦,一个怪兽,人们为了获得安全的保障,就需要在国家里让出一部分权利,来遵守国家的秩序。他强调和平与秩序,这一点让人认为他是专制主义者。但他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专制主义者,他在书中也有说如果君主无法给予人们安全的保障,人们可以推翻他。事实上,他的观点并不被君主所接受,因为他的观点极大地限制了他们的权利。他也不被当时有钱人(中产阶级)所接受,因为他又强调了很多君主的权利来限制人们的自由。霍布斯考虑到君主可能滥用权利,但没有回答该如何监管他们的权利。之后,约翰洛克,孟德斯鸠考虑到了如何监管君主的权利。
霍布斯的专制主义思想在哪些方面体现出了自由主义
一、霍布斯的专制主义思想 长期以来,霍布斯政治思想的性质似乎毋庸置疑地被认为是专制主义的。霍布斯主义成为专制主义的代名词而载诸各种英文辞典。确实,霍布斯的政治思想不管从表面上还是从其具体结论上来看,都可以称为专制主义的辩护士。他在社会契约论中表示,授权者交出全部的权利与力量,从而使被授权者获得至高无上的权力,授权者要放弃自己的全部权利,把它交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议会,人民对被授权者必须表示绝对的服从,不能有任何的抵抗;被授权者的权力不受法律的限制。在这里,霍布斯将掌权者的权力无限扩大了,而将广大人民的自然权利(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自然权利和同等的机会、每个人都是至高无上者)弃之一边,在他这里不仅没有法制的存在而且剥夺了人民的任何政治权利,甚至言论和信仰自由的权利。在他的理论中,我们看到了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身影。 有了国家也就产生了权力,霍布斯随后又提出了主权论。他认为主权是给予整个国家机体以生命和运动的灵魂,是国家的本质特征。主权是国家中至高无上的权力,一切法律来自主权者的认可和宣布,宗教教义也由他宣布。至于司法权,行政权,对外宣战与媾和的权力等全部由他掌握,就连人们的思想和宗教信仰都有权干涉。同时主权又是不可分割和不可转让的,属于一个人或议会;是绝对的、不受限制的,即使法律也不得干涉主权者的权力,因为法律本身就是主权者根据自身需要而制定的,是维护统治阶级谋利益的工具。 掌权者有了,那么又该以何种方式进行统治呢?霍布斯随后又提出了,他按主权者人数的多少来划分政体,分成君主政体。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君主政体,其中最好的是君主政体。霍布斯认为人性本恶,任何形式的国家的掌权者都是受恶的本性支配的人,君主也不例外。在民主制和贵族制条件下,主权者具有双重身份,他既代表人民,又代表自己。所以,他们在执行公务时,难免追求私利。而在君主制下,君主的私利与人民的公利是统一的,人民的富强与荣誉就是君主的富强与荣誉,这样,君主在追求私利时,同时并没有损害公利,而是也在追求公利。也就是说,国家像他家一样,他是大家头。他的这一理论就更为直接地表明了他的政治倾向:专制主义。 二、霍布斯的自由主义思想 霍布斯的政治思想中的专制色彩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们同样也可以在其中挖掘出自由主义的身影。首先我们可以从人性论入手。人性恶论是霍布斯国家理论的基础。在他看来,人不过是一架精妙的小机器,当这架机器受到外部刺激时,就产生了欲望和感情。外界物体的刺激由感官传到心脏,如果它有助于人体的保存,就产生快乐感情和喜爱的欲望;如果有害于人体的保存,就产生痛苦的感情与厌恶的感情。由此得出,人的根本要求是自我保存,即趋利避害。自我保存也成为人们相互之间缔结契约、建立国家的目的所在,成为个人效忠于国家的条件与标准。可见,自我保存是支配一切人行为的动力,而利已主义是人类生活的唯一准绳。利己主义,即个人主义,不仅是霍布斯政治思想的理论基础,也是西方近代自由主义的核心。这正如麦克弗森等人所指出的,“作为一种基本的理论立场,个人主义至少可以远从霍布斯开始。尽管其结论几乎不能称作自由的,其理论预设却是高度个人主义的”,虽然霍布斯所倡导的人民所享有的自我保存权利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只允许个人的自卫,而不允许人们组织起来,用革命手段推翻暴力的统治。但政治思想的发展上看,霍布斯是第一次从个人权利出发,承认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反抗主权者是可以允许的和正义的行为。但应该看到他对天赋人权理论的提出有着积极的影响。 在自然状态,人们是自由和平等的,但人又是自私的。由于人的本性是自我保存,由此产生两种欲望:一是保全自己的自由,二是得到支配他人的权力。得到支配他人的权力,也是为了更好的保存自己。这样,当他们同时欲求某一物,而不能共同占有或分享时,就必然成为仇敌。每个人都企图以害他人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战争也就产生了。而人们在自身感情上的需要和理论上的指导,相互之间订立了一个契约,形成国家以维持国内和平,防御外来侵略,保护公民自身的安全。在这里,霍布斯向我们展示的国家就是一个为人们消除恐惧带来和平的工具,它的建立是由所有民众自由决定的。将国家视为工具,正是近代西方自由主义的基础之一,赋予国家以警察的职能,则更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古典自由主义国家观的典型特征。在霍布斯这里,国家是一种“必要的恶”,一种保卫人们防止人类的野蛮本能的工具,而不是达至自由而进步的文明的工具。因此种种,当西方自由主义已实现由古典自由主义向新自由主义的转型之时,有人开始抱怨说“不让国家有积极的职能是霍布斯的系统里面最糟糕的部分”。这种抱怨,正好反映了霍布斯的国家理论与专制集权国家的重大区别,与古典自由主义的某种相近性。因此,尽管霍布斯的政治思想所构建的远不是一个自由国家,但其赖以构建其理论的某些原则却成为近代自由主义的基础。 总之,霍布斯作为17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政治家,他立足于当时的社会实际,在近代历史上首次在自然法的基础上发展了国家契约学说,成为理性主义的奠基人。尽管在我们现在看来,他的学说中存在许多错误和不足,但是在当时社会,霍布斯的理论不得不说是世界一大创举,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专制也好,自由也罢,他都为后人在有关国家研究方面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霍布斯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有什么意义
霍布斯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意义:
将社会的发展看作是许多个人的聚集(整体上是个人主义的一种形式),以此解读和研究许多学科。在最极端的形式上,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认为整体只不过是许多个体加起来的总合(原子论)。
经济政策问题上的自由放任态度。这种态度在德国被谑称为‘斯密主义’或‘曼彻斯特主义’。无论哪个经济学家,只要他根据有关单个家庭和企业行为的假设来建立其理论结构,就会被怀疑在颂扬他所描述的个人私利相互自由作用的结果。
扩展资料:
在主要使他们感兴趣的问题的范围内,也就是在有关经济机制的逻辑性的问题的范围内,那个时期的理论家所采用的方法,可以作为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来加以辩护,而且他们的研究成果,就其本身而言,实质上并没有受到这种方法所固有的限制的损害。
社会由个人组成的,构成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唯一真实的基础是个体的人,离开了个体的人,社会不复存在;社会中的任何行为都是由个人做出的,一个社会或集体有所作为,总是经由相互合作的个人的行动表现出来的。
社会或者集体是无法被具化的,只有个人的行为才赋予社会或者集体以具体的意义;分析和研究个人的心理和动机是分析和研究社会现象的出发点,只有进行个体分析,才能真正理解社会现象及其本质;对社会现象的分析应当是从个人到社会,而不是从社会到个人。
霍布斯个人主义的意义
布斯试图建立这样一种以生物学和生物进程为前提的社会理论,从生物学逐步建立起对社会和个人本性的理解,并通过个人来理解社会。霍布斯最基本的人性假设是:人将通过熟思自身的好恶,从而产生自觉的行为。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对后来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也推动了现**民主权学说的兴起和建立,提高了人民的政治地位,因而具有相当大的进步意义。
霍布斯极端严格的权威专制主义的思想表现在哪些方面
霍布斯这种极端严格的权威专制主义的思想有时以令人十分惊讶的方式表现出来。如他认为人们对主权者和元首要绝对的服从。他还认为统治者的权力不仅不能转让,而且是不能分割的。如果要主权者服从法律,就是在主权者之上又立一个新的主权者,这样又需要有第三个主权者来制约他。如此发展下去,国家必乱必亡。这些都是他的政治哲学中十分荒谬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