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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有哪些

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有哪些(下列属于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的是(  ))

fwxlw fwxlw 发表于2025-01-23 22:57:02 浏览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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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的是(  )

【答案】:A、B、C、D巴塞尔委员会,目前由来自27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监管部门和中央银行的代表所组成,会员有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中国、法国、德国、中国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日本、韩国、卢森堡、墨西哥、荷兰、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和美国。故中国台湾不属于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E项不符合题意。

巴塞尔委员会由( )组成A.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B.美、俄、中、英、法五国

【答案】:D为了维护成员国的共同利益,加强监管合作,统一监管原则和标准.1975年2月,由国际清算银行发起,西方十国集团以及瑞士和卢森堡等12国中央银行成立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简称巴塞尔委员会)。

试述巴塞尔委员会的历史沿革及其重大事件

(1)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其成员包括十国集团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2)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问世是巴塞尔委员会历史上一项重大事件。核心原则是由巴塞尔委员会与一些非十国集团国家联合起草的,得到世界各国监管机构的普遍赞同,并已构成国P示社会普遍认可的银行监管国际标准。(3)2002年10月1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修改资本协议建议的最新版,同时开始新一轮调查(第三次定量影响测算,QIS3),评估该建议对全世界银行最低资本要求的可能影响。从1975年9月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到2006年新协议的正式实施,时间跨度长达30年。几十年来,巴塞尔协议的内容不断丰富,所体现的监管思想也不断深化。(4)2009年4月和5月,巴塞尔委员会两次扩员,目前成员包括27个全球主要经济体和7个国际组织,成为名副其实的银行监管国际标准制定机构。.(5)2010年11月,《巴塞尔资本协议HI》在G20峰会上正式批准实施,确定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最终文本

巴塞尔协议有哪些成员国

巴塞尔协议是国际清算商业银行成员国,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比利时、加拿大、瑞典、卢森堡、瑞士,中央银行在瑞士的巴塞尔达成的若干重要协议的总称。

巴塞尔委员会由来自13个国家的银行监管当局组成,是国际清算银行的四个常务委员会之一。由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准则规定的资本要求被称为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要求。1988年7月,颁布第一个准则文件,称“1988资本一致方针”,又称“巴塞尔协议”。

扩展资料:

巴塞尔协议的目的:

主要目的是建立防止信用风险的最低资本要求。1996年,巴塞尔协议I作了修正,扩大了范围,包括了基于市场风险的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要求。1998年,巴塞尔委员会讨论了操作风险作为潜在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并在2001年公布了许多准则和报告来解决操作风险。2004年6月,颁布新的资本要求准则,称“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协议鼓励银行不仅要识别当前的风险,而且要识别将来的风险,并且改进现有的风险管理体系来管理这些风险,即巴塞尔协议力求建立一个更为前瞻性的资本监管方法。巴塞尔协议的三个支柱包括:最低风险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监管和内部评估过程的市场监管。

巴塞尔委员会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不同

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The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简称巴塞尔委员会,是由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瑞典10大工业国的中央银行于1974年底共同成立的,作为国际清算银行的一个正式机构,以各国中央银行官员和银行监理当局为代表,总部在瑞士的巴塞尔.每年定期集会4次,并拥有近30个技术机构,执行每年集会所订目标或计划.巴塞尔委员会本身不具有法定跨国监理的权力,所作结论或监理标准与指导原则在法律上也没有强制效力,仅供参考.但因该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影响大,一般仍预期各国将会采取立法规定或其它措施,并结合各国实际情况,逐步实施其所订监理标准与指导原则,或实务处理相关建议事项.在"国外银行业务无法避免监理"与"适当监理"原则下,消弭世界各国监理范围差异是巴塞尔委员会运作追求的目标.巴塞尔委员会制订了一些协议、监理标准与指导原则,如《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等.这些协议、监理标准与指导原则统称为巴塞尔协议.这些协议的实质是为了完善与补充单个国家对商业银行监管体制的不足,减轻银行倒闭的风险与代价,是对国际商业银行联合监管的最主要形式.这些文件的制定与推广,对稳定国际金融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2004年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了《新资本协议》框架.据调查,有88个非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国家(或地区),包括非洲、亚洲、加勒比海地区、拉丁美洲、中东和非巴塞尔监管委员会的欧洲国家(或地区)准备实施新资本协议,而且大部分国家也制定了在2009年前实施新资本协议的规划.加上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计划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国家已超过100个.从1979年开始,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牵头举办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它是多边银行监管论坛,每两年举行一次,旨在促进各国(地区)银行监管当局的交流和合作.新版(2006)《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全文本段回目录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巴塞尔核心原则)前 言1. 本文件是1997年9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1相继出台.为了达到良好监管实践的基本要求,许多国家都将核心原则作为评估本国监管体系的质量和明确未来工作要求的标杆.实践证明,各国核心原则达标情况的自我评估效果良好,有助于各国发现监管制度和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确定工作的重点.巴塞尔核心原则的修订本再次突出了开展自我评估的重要性.近年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一直在金融部门评估计划中利用核心原则评估各国银行监管体系和实践.然而,1997年以来,银行监管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国通过实施核心原则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由于监管制度和实施方面出现了不少新问题、人们的认识也不断加深,委员会相应颁布许多文件.基于上述情况,有必要对核心原则及评估方法进行修订.2. 在修订核心原则和评估方法的工作中,委员会力求确保1997年核心原则总体架构的连续性及可比性.实践证明,1997年的架构运转良好.因此,委员会不考虑对核心原则进行大范围的修改,而是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对现行架构需要修订的一些方面,以便做到与时俱进.修订工作不会在任何方面对以往工作的有效性提出质疑,更不会对依据1997年的框架对有关国家的评估及改革方案提出质疑.3. 修订工作的另一目的是,在可能的情况下,提高核心原则与证券

目前巴塞尔委员会的会员有美国的吗

有。根据论坛相关资料查询得知,2022年巴塞尔委员会的会员有美国的、巴塞尔委员会是由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瑞典10大工业国的中央银行成立。

巴塞尔委员会十国集团是哪些国家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原称银行法规与监管事务委员会,是由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瑞典10大工业国的中央银行于1974年底共同成立的,作为国际清算银行的一个正式机构,以各国中央银行官员和银行监管当局为代表,总部在瑞士的巴塞尔。这十个国家在那时即被称为“巴塞尔委员会十国集团”。

巴塞尔委员会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区别

区别是产生的时间与涵盖的地域范围不同,成员的构成和权利不同,基本职能和指导机关不同。巴塞尔委员会是国际金融领域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国际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在经营上有其独立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与业务范围,是向会员国提供短期贷款(对私人企业、组织概不贷款),以平衡其国际收支的暂时不平衡,并促进各国汇率稳定,消除外汇管制。巴塞尔委员会是由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瑞典10大工业国的中央银行于1974年底共同成立的,作为国际清算银行的一个正式机构,以各国中央银行官员和银行监理当局为代表,总部在瑞士的巴塞尔。

下列属于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的是( )

【答案】:A、B、C、DE项,中国台湾不属于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中国香港是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