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只知英国女王是英国国家元首,英国女王还是哪些国家的国家元首
- 英国女王是哪些国家的元首
- 印度的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王吗
- 谁是英国的元首
- 伊丽莎白二世是哪些国家的国家元首
- 英国女王是多少个国家的元首“英联邦”到底是个什么组织
只知英国女王是英国国家元首,英国女王还是哪些国家的国家元首
加拿大女王,巴布亚新几内亚女王,巴巴多斯女王,澳大利亚女王,新西兰女王,巴哈马女王等17个英联邦国家的元首。
英国女王是哪些国家的元首
英国女王是16个国家的国家元首。
英国女王即英国女性君主。英国君主是英国及英国海外领地的国家元首,现在的男性君主称为国王(King),女性君主称为女王(Queen)。
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原名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现任英国君主,是英国和其他15个英联邦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同时也是英格兰教会的最高首领。她的头衔全称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国土和领地之女王,英联邦元首,国教(圣公会)信仰的保护者”。
将英国君主作为国家元首的16个国家是:
英国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加拿大多米尼克格林纳达牙买加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所罗门群岛图瓦卢
详见:
印度的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王吗
印度的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王吗? 1947年印度独立以前,印度是英国的附属地,被英国殖民统治数百年,那时,印度奉英国女王为国家元首。但是,二战后期,随着英国的衰落,印度独立,印度的国家元首不再是英国女王。
谁是英国的元首
英国的国家元首是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伊丽莎白二世:现任英国女王,英联邦元首,国会最高首领,1926年4月21日出生,全称“承上帝洪恩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其他领土和属地女王,英联邦元首,国教的捍卫者伊丽莎白二世“,于1952年2月6日登基,1953年6月2日加冕女王,是英国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
伊丽莎白二世是哪些国家的国家元首
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的是16个国家 伊丽莎白二世(Elizabeth II,1926年4月21日—),全名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Elizabeth Alexandra Mary Windsor),现任英国君主,是英国,英联邦(The Commonwealth) 以及15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同时也是英国国教会的最高首领。她的头衔全称为“托上帝洪福,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属土及领地之女皇伊丽莎白二世,英联邦元首,(基督教)信仰的保护者(Elizabeth the Second, by the Grace of God,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of He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 Queen, Head of the Commonwealth, Defender of the Faith)”。她于1952年2月6日加冕,是目前在位时间第二长的国家元首,在她作为国家元首的国度中大约生活着1.25亿人。 宪法地位 在英国,伊丽莎白二世的皇位是根据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继承的,她是一名基督教新教徒,并且也未嫁给一名罗马天主教徒。尽管英国的皇位一般是血缘继承,但是英国的国会自1688年光荣革命以后就一直有权决定谁来继承王位。(见英国王位继承) 在认可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的15个英联邦国家中,她作为国家元首的地位是受到宪法承认的。原先这些国家都曾是英国的殖民地或自治领。早先的《威斯敏斯特法令》(Statute of Westminster)用来区分英国的殖民地和英帝国的自治领,根据该法令,“任何可能改变王位继承和王室头衔的法律都必须在获得英国议会和所有自治领议会的同意后才可实施。”而这15个在独立后继续承认女王(或国王)为其国家元首的国家事实上取得了近似于这种自治领的地位,虽然根据《威斯敏斯特法令》这些国家并非自治领,也无权单独决定改变继承方法。当伊丽莎白二世去世后她的后人将根据这些国家的宪法成为其国家元首,而非根据继承原则。因此事实上并不能将加拿大人、澳大利亚人等称为“女王的子民”。 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的16个国家 安提瓜和巴布达 澳大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伯利兹 加拿大 格林纳达 牙买加 新西兰 (自1981年,作为新西兰国家元首的英王,兼任库克群岛的元首) 巴布亚新几内亚 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卢西亚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所罗门群岛 图瓦卢 英国
英国女王是多少个国家的元首“英联邦”到底是个什么组织
英国女王是15个国家的元首,英联邦是个国际组织,包括英国及其自治领、保护国、直辖殖民地和代管地。
一、英国女王是15个国家的元首
英联邦有15个国家承认英女王为国家首脑,而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三个国家都宣称,未来会成为一个共和国,但现在还不是时候,因为女王陛下刚刚过世。
牙买加和圣卢西亚等小国,不但要废除英君主的统治地位,而且还要求英国为自己的殖民地罪行做出补偿。
二、英联邦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的力量被削弱了,各个殖民地的民众都在呼吁独立。1926年,英国不得不在国内和外事上承认了自治地区的独立。自治领与宗主国以“共同忠于(英国)国王”而组成英联邦,双方权利平等,互不隶属。
1931年,英国国会通过了《威斯敏斯特法案》,英帝国名存实亡,英联邦正式诞生。英联邦并非共和政体,亦无中央。英王是名义上的英联邦元首。
英联邦没有任何权力机关,英国与其成员国之间互相派出了高级特派员,并以大使的名义进行外交活动。
还有一些国家曾经是英联邦王国,后来改为了共和国,不再有国王了,但是依然留在英联邦里,比如印度、巴基斯坦、南非等都是这样。
但是无论是英联邦国王还是英联邦共和国。英国女王都只是名义领袖,不可能在国内和国外实现有效的统治。
一九四七年,印度与巴基斯坦首次就克什米尔问题开战,但此时印度与巴基斯坦都属于英联邦,其最高军事指挥官为英国伊丽莎白王后之父乔治六世。因此,这场战争看上去就像英国国王自己和自己的军队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