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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足球转会制度

欧洲足球转会制度(请问欧洲足球运动员的转会流程是怎么样的)

fwxlw fwxlw 发表于2025-02-15 08:36:58 浏览1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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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欧洲足球运动员的转会流程是怎么样的

  最基本和最正规的转会流程:一个俱乐部对某个球员感兴趣,然后就派球探去观察那名球员,球探会根据观察他的比赛和训练,给出球探报告,俱乐部的技术官员和教练会根据球探报告和目前俱乐部的阵容,看改名球员是否符合俱乐部现在的需求,如果符合的话,俱乐部就会向对方俱乐部发去报价,对方俱乐部收到报价后会和你讨价还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方俱乐部就允许你可以跟球员商讨个人合同和待遇等问题,然后就邀请球员到你的俱乐部来参加体检、签约仪式等,然后就把钱转给对方俱乐部,然后在本国联赛管理委员会为该球员提交注册信息,同时提交相应的税费,然后转会就完成了。  国际足联关于球员转会合同的新规定,其核心为“球员转会必须以合同为准,合同期满,球员即可以自由身份转会,而俱乐部是无权禁止的”。  将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球员的合法利益,国际球员的转会,正常的手续办理时间为4~5天,允许球员在与教练不和或球队降级时可以中止与俱乐部的合同。  经欧盟同意的国际足联和欧洲足联修改后的球员转会方案主要内容是:新转会方案要求球员的合同有效期至少为1年最多为5年,在赛季中指定一个专门的转会时机,确立补偿球员流失俱乐部经济损失的机制,建立仲裁球员与俱乐部间纷争的权威机构,签有多年合同的28岁以下的球员至少要在签约俱乐部服役满3年才能转会,签有多年合同的28岁以上的球员至少要在签约俱乐部服役满2年才能转会。  欧盟和两个足联还同意把对18岁以下已经涉足转会的年轻球员的培养教育标准化,并对有23岁以下球员转会的俱乐部、特别是弱小俱乐部给予经济补偿。  国际职业球员工会组织认为,这些转会规定对于球员的人身限制过于严格,甚至有悖于1995年欧盟下属的欧洲公正法院有关比利时籍球员博斯曼转会争议案的裁决。当时,欧洲法院的裁决为合同期满的球员可以自由转会,不用交纳转会费。

关于欧洲足坛转会外援制度

在西甲,关于外籍球员的规定,欧盟球员登录是无限制的,所谓欧盟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英格兰、西班牙、芬兰、法国、德国、希腊、荷兰、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北爱尔兰、葡萄牙、苏格兰、瑞典、威尔士。另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体(EFTA)的加盟国冰岛、列支登士敦、挪威、瑞士也和欧盟国家享受同等待遇。上述以外其余国家都属于非欧盟国家。西甲规定一支队伍只能拥有3名在籍的非欧盟外援。 德国的政策有了改变,从新赛季开始,每支球队须拥有4名德甲自己培养的球员,其中要有两人15-21岁期间在现俱乐部至少效力3年,另外两人也要在这一年龄段至少在其他德国俱乐部一共效力3年,这就是所谓2+2政策。今后两个赛季,这一政策还要逐渐增加到4+4,与此同时外援名额不再受到限制。 意甲对欧盟球员没有任何限制,非欧盟球员也没有任何限制,只是一个球队在转会期的时候,如果引进一名非欧盟的球员,必须要卖出一名非欧盟的球员. 英超的规定比较特殊,对欧盟球员没有限制,对非欧盟球员也没有名额的限制,但要有劳工证才能参加比赛.劳工证的获得标准是参加了国家队近两年的比赛场次的75%以上.同时上场的非欧盟球员最多三人

足球转会制度是什么

足球的转会就是一名球员改变自己所效力的俱乐部,就是相当于我们平时工作中所说的跳槽。不过原来所属的俱乐部在操作球员转会时,首先就是要保证俱乐部本身的利益,其次才会参考球员的意见。

因为如果俱乐部的利益受损,俱乐部因此不同意转会,因为球员本身就是为了俱乐部的利益而存在,一旦涉及俱乐部的利益就会拒绝球员的转会。

但是也不排除特殊情况,就是球员坚持要转会去某家俱乐部。那么这就需要由球员自掏腰包来补贴原来俱乐部的报价和自己想转会去的俱乐部提供价格的差价--最著名的罗纳尔多由皇马去ac就是这么干的。

在转会窗口关闭期间,球员是不能进行转会交易的。因为转会窗口关闭的问题,当转会窗口关闭时无法买球员,但是可以卖,例如德甲窗口已关闭,英超未关闭,英超可以买德甲的,但是德甲谁也不能买。而且并没有特殊规定,另外没有合同的自由球员可以在转会窗口关闭的情况下加盟球队。

而且转会还有不稳定性。因为每个俱乐部按名次的顺序来抽球员,一轮一个机会。很可能你第一轮要了你最想要的球员,想把另外一个放在第二轮抽的时候,在第一轮排你后面的队伍个给抽走了。所以转会这个事情是有好有坏的,所以就是看个人的兴趣。

欧洲足球转会要球员本人同意吗

欧洲的转会制度是要买方与球、买方三家同意才可以顺利进行,一旦其中的一个不愿意就不能转会但是,如果原俱乐部不同意对方又要买就要有毁约金,大家都同意就不需要了的。至于合同没到期球员也能转会其实很简单的一个问题原俱乐部同意那有什么不可以的。加大合同期限主要是怕球员免费走人合同一到期球员就变成自由球员随便转会了,就连转会费都没有了。至于转会的价格是参照球员的工资标准加上还剩下的合同期限定的。

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谈判是怎样进行的

一般而言,如果一个球员想从A俱乐部转会到B俱乐部,那么AB两个俱乐部之间先就转会费达成协议,如果这个协议打不成,转会泡汤;如果转会费协商好了,B俱乐部可以接触该球员,一般是该球员的经纪人,双方商议合同年限、工资、奖金等个人待遇,如果这个协议达成,该球员可以去B球队进行体检,体检没问题,转会就成功了。如果个人待遇谈不妥或者体检不合格,转会也得告吹。一个球员有长期合同在身的活,B俱乐部是不能越过A俱乐部去接洽该球员的。 这仅是一般情况。 各国足协对于球员的转会要求是不一样的,从全球角度来看,欧洲主流联赛的转会制度是最为规范的。目前为止欧洲足球市场主要存在三种转会形式,人们通常称为三大转会体系:前博斯曼体系,博斯曼体系和蒙蒂体系。 前博斯曼体系应用到1995年,博斯曼体系从1996年沿用至今,他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合同到期的球员转会费为0,可以按照本人的意愿自由转会到任意俱乐部。蒙蒂体系关注的是如果球员要求转会,但是俱乐部不放人,球员可以通过支付一定的赔偿费来“赎身”,然后再去和新球队接触。 关于年轻球员,自由球员的转会问题,以及合同只能半年的球员具体转会步骤就不一一列举了。有兴趣的话,可以玩玩FM这款游戏,对转会问题就会很明白了。

求欧洲各大足球联赛球员转会的制度和规则,越详细越好

欧洲足球联赛,球员转会分个两个时期,夏季转会与冬季转会。因为多数是跨年的联赛,夏季转会为主,冬季转会一般是半程,转会者较少。转会除了自由转会(合同到期不续约,寻求新的发展)。多数是合同未到期,被其他球队挖走,这需要购买的俱乐部支付转会费,至于转会费高低,由卖家来决定了。

欧洲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费是如何分配和计算的

  运动员转会是伴随体育职业化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转会是指运动员从一个职业俱乐部流向另外一个俱乐部的行为和结果,通过转会,运动员改变其所属俱乐部与足球联合会的注册。从行为性质上来看,运动员的转会是一种对体育隆冬里的经营活动,即对各类职业体育人才根据生产消费的需求进行交换、流动的一种活动。这是职业体育俱乐部与其他企业相比所具有的特殊经营手段。1876年,苏格兰足球运动员詹姆斯·兰转会到英格兰俱乐部,是历史上记载最早的转会。此后,运动远转会特别是欧洲职业足球运动员转会逐渐成为普遍现象,大大推动了职业足球联赛中的人才流动和技术流动。  长久以来,转会费是转会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运动员转会制度中最引人瞩目、争议最大的部分。转会费是在转会过程中接受运动员的俱乐部向运动员原属俱乐部支付一定量的费用。运动员的转会费和报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转会费体现的是运动员的价值,而报酬体现的是运动员提供劳务的价值,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在欧洲足球领域,足球运动员转会一直以来都要收取转会费,作为对运动员原属俱乐部的补偿。但是在博斯曼案件之后,转会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最重大的转变是转会费的取消,这样以来,大量的金钱转变为运动员个人的报酬,球队与俱乐部的发展失去了很大一部分经济支撑。博斯曼案件后的欧洲足球运动发展不尽人意。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转会费制度的变化是其中之一。在博斯曼案件前,转会费用来支持球队的发展,但是现在看来转会费的钱大部分流入了球员的口袋。  博斯曼法则的内容:  俱乐部和球员最长的合同为期5年  二十八岁以下球员(不包括二十八岁)自从签定合同的当日内合同三年受到保护,之后两年可随时接受其它俱乐部的出价,而这时他一旦答应加盟新球队,那么新球队将支付一个相当于他剩余合同上的工资作为赔偿  二十八岁(包括)以上球员的相应的保护期为两年  而所有合同的最后半年属于合同结束阶段,任何俱乐部只要能够给出该球员满意的合同,那该球员将可以在合同最后半年结束之后自由转会去新的俱乐部而新俱乐部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原俱乐部  这是合同上的一点说明  还有关于欧洲十六岁以下青训合同  合同只能一年一签,并且可以自由转会去其它俱乐部,而新俱乐部则要支付给原俱乐部一笔赔偿金,以鼓励青训培养  博斯曼法案只限制于欧盟球员,非欧盟不受限制。  之所以把博斯曼法案称为世界足球史上颠覆性的事件,并不是因为他维护了多少球员的利益,而在于他让多少欧洲小俱乐部就此灭亡!由于自身培养出来的球员逐个被欧洲豪门的高薪“勾走”,十年前在欧洲赛场风光无比的阿贾克斯、基辅迪纳摩和欧塞尔这些传统列强已经没落,而更多的不知名的球会,则只能以破产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2002年一年,欧洲有近300多家小俱乐部破产,而申请破产的小俱乐部更是数不胜数,这个数字在最近的三年不断地增长,其中更是有了佛罗伦萨、拉齐奥和那不勒斯这些伟大的名字。博斯曼法案摧毁了无数阿贾克斯模式的足球俱乐部。在年轻人的合同结束时,他们得不到一分钱,作为原本俱乐部重要的资金来源,这样的俱乐部很快就断了财源!好球员出走必然影响球队成绩,这又让他们在电视转播和赞助合同上的收入锐减,更别提从欧冠这样的赛事中分得红利了!恶性循环圈正在高速运转着,财政的拮据加上球员工资的日益上扬让那些小俱乐部度日如年,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博斯曼法案!  博斯曼法案的最直接影响就是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差距,豪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说服那些合同即将到期的球员加盟,他们可以把本该支付的转会费转嫁到球员的工资中去,这样的好事,球员当然愿意接受!  博斯曼法案除了让转会市场产生革命性改变之外,在外援的使用方面也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当年欧盟规定所有联赛都实行“3+2政策”,也就是一支球队可以拥有5名非欧盟球员,一场比赛首发阵容最多有3个外援!这一变革立即让欧洲外援泛滥。  俱乐部肆无忌惮地引进欧盟球员,而把宝贵的外援名额用在刀刃上。于是,许多豪门成为“国际纵队”。1999年12月26日英超比赛,切尔西首次使用全外援首发。外援的冲击是全方位的,因为中小球队为了节省资金,也乐于引进廉价外援,而随着欧盟东扩的步伐,东欧球员的涌入也更加容易。1994年,德甲外援比例仅为21%,10年后一度接近60%,上赛季才有所回落。  博斯曼法案还引发假护照问题,因为只要得到欧盟护照,在欧盟踢球就不再视为外援。虽然球员改变国籍的现象早就存在,但接连曝出假护照丑闻,却是博斯曼法案以后的事。仅在2000-2001赛季,就有11名在意大利踢球的球员被发现持有假护照。里瓦尔多、贝隆等南美球员都被牵扯了进来。而直到今天,巴萨还在为梅西的合法身份煞费苦心。  博斯曼法案走到了尽头  时光进入21世纪之后,世界足球正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向前发展!新世纪我们看到了阿布这样的足球寡头,看到了皇马这样的商业王国,看到了转会市场上的种种黑幕,新现象的出现意味着必须有新的制度来约束,博斯曼法案在过去的十年内为推动足球前进做出了贡献,但现在,它该寿终正寝了!  欧足联已经不止一次地讨论过博斯曼法案继续存在的必要性,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博斯曼法案让欧洲转会市场更加自由,让球员的收入更加丰厚,同时它也为更多的第三世界国家球员得到了证明自己的机会。然而进入21世纪,博斯曼法案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他让小俱乐部无以为继,让普通球员面临着随时失业的危机,更让转会市场浮现出过多的泡沫。这样一个未经仔细论证的法案被过于草率地引入足球界,从他实施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注定要被新法案替代的结局!  尽管经过10年的调整和适应,各支俱乐部已经找到了应对博斯曼法案负面影响的方法,他们和球员签订长期合同,设置天价的违约金,更推出了依据球员表现而定的“弹性工资”,但足球界所做的努力依然无法让转会市场回归有序。卡尔平要求非欧盟球员的平等待遇,阿什利·科尔呼吁球员有权接触其他俱乐部,他们都被称为“博斯曼第二”!与此同时,欧盟认为转会费规定与欧盟自由就业的法律相悖,因此要求彻底废除转会制度,尽管这一次足球战胜了政治,但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博斯曼法案的漏洞。  不给分,实在是对不起我的键盘(前面2段是键盘敲出来的)  参考资料: 博斯曼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