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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概念股有哪些
A股市场上无人机概念股有:航天通信 、洪都航空 、北方导航 、中航机电 、山河智能 。
1、航天通信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677),经营范围:航空器部件的维修、停车业务(限下属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通信产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通信产品开发,通信工程、通信设备代维,计算机网络服务(不含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等。
2、洪都航空
中航工业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工业洪都)是新中国第一架飞机的诞生地,原名为南昌飞机制造公司,前身为国营洪都机械厂。2000年12月,“洪都航空”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600316),这是我国第一家以飞机整机作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
3、北方导航
北方导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导航集团)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600435),开展惯性器件及惯导系统、卫星定位及导航系统、航空炸弹、通信系统的工程化研制,开展制导火箭、制导航弹、灵巧弹药、智能化弹药和无人机、无人车等无人平台等领域的研发与市场开拓。
4、中航机电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名称:中航机电,股票代码:002013)是中航工业旗下航空机电系统业务的专业化整合和产业化发展平台。
5、山河智能
山河智能是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一支股票。所属板块:机械行业板块,预亏预减板块,智能机器板块,无人机板块,湖南板块,长株潭板块。
宁德时代发行股价,300750发行股价
想必宁德时代的大名大家肯定有所听闻,在电源设备行业可以说就是世界的龙头,很多机构投资者都喜欢投资宁德时代。那么接下来,我来为大家分析一下宁德时代。
趁着还没开始,我把这份电源设备行业龙头股名单分享给大家,赶快来领取一下吧:宝藏资料:电源设备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一、从公司角度来看
公司介绍: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锂电池材料,着重在于为全球新能源应用提供一流解决方法。公司很关心产品和技术工艺的研究,打造了多领域完善的研发体系,而且为了提供更好的技术和工艺,还拥有很多家研究中心和实验室。
从简介上可以了解到宁德时代在电池方面有着很大的优势,接下来将通过主要亮点分析宁德时代是否值得投资。
亮点一:定增扩产137GWh锂电池,规模优势拉大,龙头地位持续巩固
公司2020年底产能约100GWh,2021年底预计将达到200GWh,公司规划了七大产能基地分布在全球,加上此次定增拟扩产137GWh,预计到2025年公司产能将超过600GWh,更好地巩固了全球动力电池产能王者地位。公司目前已为大众、宝马、戴姆勒、PSA、现代、 特斯拉等大多数全球一线车企供货,公司全球占率超过30%以上,估计到205年就可以实现了。
亮点二:行业技术领路人,CTP、钠离子电池彰显公司实力
公司在研发上加大了投入力度,使开拓与创新永不停歇。公司于2020年提出CTP方案,使效率获得明显提高,成本获得明显地缩减。公司的第1代钠离子电池是在2021年7月份推出的,电芯单体能量密度达到160Wh/kg,并且预计在2023年的时候可以完成基本产业化的目标。在业内公司的技术长期处于领先水平,与国内外的厂商相比具备比较强的竞争力。
亮点三:积极推动中上游合作,成本优势强于同行。
公司已先后和德方纳米、富临精工、天赐材料、永太科技等企业达成合作关系,积极布局磷酸铁锂、电解液、6F等上游供需偏紧的原材料,保障公司供应链可以正常平稳。就盈利能力这方面来说,2021年第一季度宁德时代的营业利润率占比为14.6%,相比较于同行LG新能源(8.0%)、松下的营业利润率(2.6%),公司管控成本的能力良好,盈利能力优势明显。
因为篇幅有限,更多关于宁德时代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学姐把相关的详情都放在这篇文章里,大家可以参考一下:【深度研报】宁德时代点评,建议收藏!
二、从行业角度看
国家出台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尽早让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步入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加快汽车强国的建设。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估计锂离子电池储能即将要迎来发展的热期。宁德时代在储能技术以及产能布局方面具备行业竞争优势,还是会充分的受益于现在行业高速的发展。
三、总结
简而言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速度非常的快,作为电源设备行业龙头的宁德时代有着比较雄厚的实力,知前景一片光明。但是文章还是有一定滞后性的,对于宁德时代未来行情想要知道的更加详细,可以点击链接,有专门的的投资顾问给你诊断股票,现在是否到了宁德时代买入或卖出的好时机:【免费】测一测宁德时代还有机会吗?
应答时间:2021-09-07,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环运福建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现在众筹会不会是传销
看看它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有没有“坑”。股权众筹必须通过证监会批准吗证监会发言人邓舸表示,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具体而言,是指创新创业者或小微企业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互联网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公开募集股本的活动。由于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金融安全,必须依法监管。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股权众筹投资人必须知道的五个坑随着众筹从概念逐渐变为实践,“股权众筹是否构成非法集资”已经不再是法律角度的焦点。证监会对股权众筹的一系列调研活动,已经开始让人不禁憧憬,政策层面将来很可能会对股权众筹予以认可并加以规范。相比较而言,现在面临的法律问题,更主要地转向了操作层面,即“股权众筹如何操作、如何平衡众筹股东和众筹公司的利益”。由于这一层面未妥善解决,已经开始衍生出实际的纠纷。比如,最近西少爷肉夹馍宋鑫在网上挑起了西少爷肉夹馍众筹款如何追回的话题。抛开其创始人团队内部关系问题不说,单就其中保护股权众筹股东权益、众筹款退款的诉求,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规范股权众筹操作的迫切性。一、股权众筹的现实问题众筹大致可以分为实物众筹和股权众筹。前者的典型是现在很流行的智能硬件众筹,众筹款实际上就是购买硬件的预付款。投资人与众筹发起人之间实际上只是买卖关系,因此在项目过程相对简单。后者的典型则是现在雨后春笋般的众筹咖啡馆、众筹天使投资,众筹款作为股权出资注入公司,投资人成为众筹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因此,股权众筹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公司股权架构、公司治理模式,项目进行的过程也更为复杂。股权众筹,既然是“众”筹,就说明股东数量非常多。不过,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超过50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超过200人。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导致大部分众筹股东不能直接出现在企业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中。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一般有两种:(1)委托持股,或者说是代持股。一个实名股东分别与几个乃至几十个隐名的众筹股东签订代持股协议,代表众筹股东持有众筹公司股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已经认可了委托持股的合法性。在这种模式下,众筹股东并不亲自持有股份,而是由某一个实名股东持有,并且在工商登记里只体现出该实名股东的身份。(2)持股平台持股。比如,先设立一个持股平台,五十个众筹股东作为这个持股平台的投资人,把资金投入持股平台;然后,持股平台把这笔款再投入众筹公司,由持股平台作为众筹公司的股东。这样五十个众筹股东在众筹公司里只体现为一个股东,即持股平台。持股平台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有限合伙。现在,很多众筹发起人开始倾向于把有限合伙作为持股平台。众筹股东作为有限合伙人,众筹发起人作为普通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法,通常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管理,由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这样,众筹发起人就可以其普通合伙人的身份,管理和控制持股平台,进而控制持股平台在众筹公司的股份,也就实际上控制了众筹股东的投资及股份。众筹股东面临的这种情况,某种程度上类似于上市公司的股东:股东众多且很可能互不认识,大部分股东只是为了享有投资回报而不在意是否参与决策,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控制力被严重削弱。因此,股权众筹公司也面临着类似上市公司的道德风险,即如何确保部分股东及其操纵的管理层不会侵犯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证券法律制度百余年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围绕如何监管这种道德风险而演进的,如信息披露制度、股东集团诉讼等。但是,股权众筹公司发展过于迅猛,以至于还没有来得及借鉴到上市公司的这些成熟做法,于是道德风险便接踵而至,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坑”。二、股权众筹的那些坑坑一:股东身份没有直接体现对于委托持股模式,众筹股东的名字不会在工商登记里体现出来,只会显示实名股东的名字。尽管法律认可委托持股的合法性,但是还需要证明众筹股东有委托过实名股东。这种委托关系,是众筹股东和实名股东之间的内部约定。如果这种约定没有书面文件,或者其他证据证明,众筹公司和实名公司翻脸不认可众筹股东的身份了,众筹股东有口难辩,根本没法证明“我就是这个公司的股东”,或者“他名下的股份其实是我的”。对于持股平台模式,众筹股东与众筹公司之间隔了一个持股平台,众筹公司股东名册里只有持股平台,没有众筹股东。因此,众筹股东与众筹公司之间的关系非常间接,身份也相对隐晦,对众筹公司几乎无法产生直接的影响。很多公司的全员持股计划,实际上也是一种股权众筹。但有的全员持股公司,如华为,员工也仅持有一种所谓的“虚拟受限股”,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以及虚拟股对应的公司净资产增值部分,但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也不能转让和出售,股东身份更谈不上有所体现。坑二:股东无法参与公司经营在很多众筹项目中,众筹股东虽然是公司股东,但是几乎很难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基本上都不太能亲自参加股东会、参与股东会表决和投票。从众筹公司角度,如果每次股东会都有哗啦啦几十上百好人来参加,对协调和决策都会造成很大障碍。组织个有几十上百人都参加的股东会将会非常艰难;在股东会召集前,提前确定可供讨论的议题、哪些问题需要讨论,也会因为人多嘴杂,难以达成共识;好不容易组织起来股东会后,因为七嘴八舌众口难调,想要过半数通过任何表决都会困难重重。所以,众筹股东都参与决策,会严重削弱公司决策效率。现实操作中,很多筹咖啡馆都面临过因为“一人一句”决策权混乱,而面临散伙的窘境。但是,如果不尊重众筹股东的参与决策权,众筹股东的利益又很难得到保障。众筹公司收了股东的钱,不为公司办事,不好好经营,或者经营好了把公司资产挪为己有,这种做法也并不罕见。所以,不妨参照上市公司的做法,众筹股东,至少要保证自己对众筹公司的经营情况有知情权,众筹公司也应当有非常完善的信息披露、法律和审计等第三方监督的机制。同时,在必要的情况下,众筹股东也最好有提议乃至表决罢免众筹公司负责人的权利。坑三:股东无法决定是否分红众筹股东参与众筹,很多时候是看中众筹公司的盈利能力。为什么现在大家现在愿意参与众筹?房地产投资已经不吃香了,股市谁都不敢进去,理财产品收益率比储蓄高不了太多,P2P贷款也经常看到携款跑路的消息。而股权众筹,投资项目看得见、摸得着的,收益率会也很可能更有保证。因此很多人愿意参与股权众筹,也非常期待公司分红。可是,公司法并未规定公司有税后可分配利润就必须分红。利润分配方案要股东会表决通过了,才会根据这个方案向股东分配红利。如果股东会没有表决通过,或者股东会干脆就不审议这个议题,即使公司账上趴着大笔大笔的税后利润,众筹股东也只能眼馋着,拿不到。众筹公司完全可以以一句:“税后利润要用于公司长期发展的再投资”,把众筹股东推到千里之外。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强制分红,那么众筹股东只能自己保护自己,最好要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强制分红条款,即如果有税后可分配利润,每年必须在指定的日期向众筹股东分配。坑四:入股方式随意化上面说了三个坑,还是在股权众筹操作相对规范情况下遇到的问题,至少还众筹公司、众筹发起人还跟众筹股东有协议、有协商。现实的股权众筹中,发起人与众筹股东存在或近或远的亲朋好友关系,操作起来常常会很不规范。比如,有时候只是有朋友张罗说要股权众筹,项目没有看到、公司没有看到、文件没有看到,众筹的款项就打到了发起人个人的银行帐号里了。这笔款,到底是什么性质,谁都说不清楚。在法律上,可以理解为实物众筹,发起人打算开发个智能硬件,大家给他的钱,不是获得他公司的股份,是预付给他的货款,倒时候召集人给众筹股东一个产品就算是了事。也可以理解为借款,众筹投资人借钱给发起人,到时候发起人还钱、顶多加点利息,但是众筹投资人不是公司股东,公司估值再高、股权再值钱、再有多高的分红,也跟众筹投资人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众筹股东在掏出钱之前,必须要先搞明白,给发起人的投资款,到底是获得什么,是股权吗?如果是股权,代持协议/入股协议签了吗?股东投票权怎么说的?分红有保障吗?这些东西都用法律文件明确下来了吗?只有规范化了,才稍微有点保障。坑五:把自己当作风险投资人风险投资项目一般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特点,风险投资人会向大量的项目进行投资,大部分的项目都会投资失败,但是只要其中少数几个项目上市了、被并购,投资成功的收益回报,不仅可以弥补投资失败的损失,还能有很高的盈余。但是,股权众筹本身就是为了降低投资门槛,所以绝大多数众筹股东都是普通老百姓。一方面,众筹投资人不可能有资金向大量的项目投资,手头的资金一般也就只够投一两个项目,如果这一两个项目干砸了,那就是血本无归、棺材本都没有了。另一方面,风险投资人一般会对行业有深入的研究,对项目商业可行性的判断相对专业,而普通老百姓可能更多的是听信于众筹发起人的鼓吹、缺乏判断的能力,投资的风险也就更高。所以,普通人参与股权众筹,千万不要把自己当作风险投资人投资的项目,最好是传统一些的行业,收益可逾期、持续且稳定,最好不要追求高风险、高回报。在这个前提下,认真考察自己的投资项目,在自己熟悉的行业领域或地域范围投资。最后,还可以借鉴风险投资人的投资原则“投资就是投人”,一定要找个值得信任的众筹发起人,或者保障机制完善的众筹平台。仅供参考,仁者见仁,智者见智,OK?
不知道002209这一个新股怎么样
相当一般的中小板股票,估计开在15-20元达意隆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加工、制造、批发:包装机械,食品机械,饮料机械,塑料模具。产品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项目投资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各种贸易方式。(凭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
德石股份是什么板块
油气板块的德石股份上涨20%(涨停)。公司主要从事石油钻井专用工具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去年前三季度其实现归母净利润2805.57万元,同比增长5.98%。另外,新华锦、汇金通、海联金汇日内涨停。海联金汇已经是连续第3个交易日涨停,公司所属的数字货币概念近期颇受资本关注。对于A股市场表现,中金公司认为,目前正处于政策发力期,“情绪底”渐近,估值也调整至合理水平,中国市场的性价比在全球来看较为突出,对于中国市场不必过度悲观。海通证券表示,考虑到现在国际局势紧张,市场顾虑较重,接下来对于指数能否进一步上攻还保持观望态度。操作上暂不宜盲目跟风追涨,注意节奏,尽量以波段滚动为主。总体看,市场板块轮动快,建议及时获利了结。拓展资料1、德石股份今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301158,发行价格15.64元/股,发行市盈率为41.62倍。德石股份主要从事石油钻井专用工具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开展定向钻井、水平钻井的工程技术服务。其中,钻井专用工具为以螺杆钻具为主的多种钻具产品,钻井专用设备主要包括井口装置和钻井装备。自有限公司设立以来,公司长期为石油钻井企业提供专用工具及设备,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化。2、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杰瑞股份。本次发行前,杰瑞股份直接持有公司66,382,210 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58.86%。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孙伟杰持有杰瑞股份股份 196,100,199 股,占杰瑞股份总股本的 20.47%,为杰瑞股份第一大股东;王坤晓持有杰瑞股份股份134,381,061 股,占杰瑞股份总股本的 14.03%,为杰瑞股份第二大股东并任董事长;刘贞峰持有杰瑞股份股份 110,574,026 股,占杰瑞股份总股本的 11.54%,为杰瑞股份第三大股东。三人合计持有杰瑞股份 46.04%的股份。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通过杰瑞股份各自间接持有公司12.05%、8.26%、6.79%的股份。三名实际控制人主要通过控股股东杰瑞股份来间接对公司进行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