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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斯曼法案及其影响

博斯曼法案及其影响(有个影响荷兰足球的经济事件 叫什么来着)

fwxlw fwxlw 发表于2025-02-20 00:06:38 浏览1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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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影响荷兰足球的经济事件 叫什么来着

  1995年《博斯曼法案》公布后,球员的流动变得频繁,带来的是转会市场上的泡沫,拥有雄厚财力资源的球队迅速垄断了欧洲战场。同时现代足球的功利化倾向也带来了更多的对抗、冲撞而非流畅的配合、进攻。“博斯曼法案”法认可有欧洲联盟公民资格的足球运动员,在与俱乐部合同期满之后,有权在不支付任何转会费的情况下到欧盟另外任何国家踢球;其次,有欧洲联盟公民身份的运动员在欧洲联盟任何地方踢球时,有关“外国运动员限制”的规定予以废除。这项法案的出台,欧盟范围内的球员开始加速流动,有效的保护了球员的切身利益。

世界足坛有哪些类似「蝴蝶效应」的事件它们后来产生了什么影响

01曼联巴萨皇马三角关系:贝克汉姆,小罗和C罗的故事!

2003年夏天,西甲的巴萨和皇马,都拼命想补强阵容。

前者是为了摆脱战绩低谷期,后者是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发商业化程度。

而此时,因为“飞靴门”等事件, 英格兰“万人迷”贝克汉姆,已经与曼联主帅弗格森闹翻。

不过贝克汉姆最终选择了皇马,巴萨只能从法甲大巴黎买进巴西球星罗纳尔迪尼奥, 从此开创了一个时代。

曼联在失去贝克汉姆之后,第一选择也是想买进小罗,奈何被巴萨抢先一步。

因此曼联看中了还在葡萄牙里斯本竞技效力、年仅18岁的C罗。

之后曼联新7号,也改变了足坛格局。

这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奠定了之后几年巴萨,皇马和曼联的足坛地位和战绩。

巴萨走向复苏,小罗一度成为足坛第一人。

皇马因为过分商业化开发,导致薪金空间受限,被迫放走马克莱莱,银河战舰一期衰落。

曼联虽然没有马上变强,但是2007-2009年曼联完成英超三连冠,并连续两年打进欧冠决赛,C罗也成为金球奖得主!

02终结“小世界杯时代”:齐达内与餐巾纸?

2001年夏天,当时足球泡沫经济还没有被捅破,所以各路豪门新贵都烧钱很积极。

弗洛伦蒂诺在餐巾纸上留下暗号, 齐达内心领神会,从意甲尤文图斯跑路到西甲皇马, 创下当时足坛最高转会费。

卖掉齐达内和因扎吉之后的尤文图斯,也没想着拿钱吃利息,而是拿着这笔巨额转会资金, 从拉齐奥买进了捷克铁人内德维德和智利射手萨拉斯,又从帕尔马买进法国铁卫图拉姆和本土门神布冯, 把球队改组为“铁血之师”。

弗格森的曼联,因为要“拉丁化”转型,而买进拉齐奥的阿根廷“巫师”贝隆。

失去了贝隆和内德维德这“中场双核”的拉齐奥,也不闲着,天价买进西甲瓦伦西亚队长门迭塔和乌迪内斯的意大利意国脚费奥雷—— 此前西班牙足球巨星门迭塔连续两年率瓦伦西亚打进欧冠决赛,正值巅峰。

未能获得欧冠资格的AC米兰,则买进了尤文图斯的意大利“机会主义者”因扎吉和佛罗伦萨的葡萄牙古典前腰鲁伊科斯塔,他们与原有的乌克兰“核弹头”舍甫琴科组成了“新三剑客”—— 同期的AC米兰,还从国际米兰“抄底”了本土新星皮尔洛。

但那两年意甲先后失去了齐达内和罗纳尔多这样的巨星,买进的门迭塔等人又是水货,从此意甲也不再有“小世界杯时代”的风光了,足坛格局因此被改变。

除了2001年和2003年夏季转会期,你还见过足坛有哪些类似于蝴蝶效应的事件呢?上图的拉齐奥,你还能认出几个球星?欢迎一起讨论。

我倒是觉得,您说的这个事件,即弗格森当年入主曼联,这并不是典型意义上的“蝴蝶效应”。蝴蝶效应是指在一个动力系统中,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的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它是一种混沌现象,说明了任何事物发展均存在定数与变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其发展轨迹有规律可循,同时也存在不可测的“变数”,往往还会适得其反。

确实,蝴蝶效应更多是指一个微小的变化能影响事物的发展,其表现更多为一个微小的变动,引发了事物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更多为“反向”的影响越来越大,那样才能突出所谓蝴蝶效应的影响力。

而当年弗格森当年入主曼联,固然无法预测到未来的九十年代曼联可以统治整个英超,但是在八十年代,利物浦的鼎盛对于曼联的压制,弗格森入主后,从青年军亲自抓起,曼联的局面是一点一点朝着比较良好 健康 的方向发展,因此弗格森入主曼联是一种良性的影响,这不是典型的蝴蝶效应。

真正对于近30年的欧洲足坛有所谓的“蝴蝶效应”影响的事件,首推“博斯曼法案”。可能年轻的球迷朋友对于“博斯曼法案”不是太了解,或者也没有听说过。简而言之,“博斯曼法案”的案件本身,就是一个普通球员对于转会相关诉求的普通案件,但是这个案件在真正执行的过程中,欧盟因此对于相关的球员转会制度做了非常大的更改,这样的判罚出台后,直接导致了很多原来依靠培养青年球星进而转卖而获利的俱乐部真是血本无归,尤其是像荷兰的几个俱乐部,像阿贾克斯尤盛。因为很多非洲和南美洲的年轻球员来到欧洲的第一站就是荷兰,然后以荷兰俱乐部为跳板,通过一些欧战,进入到其他联赛豪门的球探视线,最后通过转会,进入到英格兰、西班牙、德国、法国等这些发达国家的足球俱乐部。

这就是原来很多荷兰俱乐部的生存链条,但是有了“博斯曼法案”,欧盟最终裁决,有欧洲联盟公民资格的足球运动员,在与俱乐部合同期满之后,有权在不支付任何转会费的情况下到欧盟另外任何国家踢球;其次,有欧洲联盟公民身份的运动员在欧洲联盟任何地方踢球时,有关“外国运动员限制”的规定予以废除。这项法案的出台,欧盟范围内的球员开始加速流动,有效的保护了球员的切身利益。

它确实是保护了球员的利益了,但是,很多的小俱乐部因此失去了原来的生存基础,而就是大的所谓豪门的足球俱乐部,他们现在对于球员签约和转会,也是要在球员在最后一年效力期前,提前就要转卖或者续约这名球员,要不然球员的合同期限到了,他就是属于自由转会,俱乐部就会损失很多资金。

所以,我们现在看到很多俱乐部签约球员后,一般签了三年,其实到了两年或者两年半之后,就要考虑球员的续约或着接受其他球队的报价,赶紧把这名球员的未来安排明白了,要不然合同期到了,就是颗粒无收了。像当年比较有名的就是巴拉克的合同到期后自由转会,免费去了切尔西,拜仁没有获得任何转会的收入。当然拜仁不是没有找过巴拉克,是巴拉克主动逃避和拜仁的谈判,他是一心想去切尔西的,因为当时的拜仁实力比较弱,经常在欧冠的十六进八的比赛中就被淘汰了。

博斯曼裁决是怎么回事,对欧各联赛有什么影响

一“博斯曼法案”的始末1974年,10岁的博斯曼加入比利时列日标准足球俱乐部,1986年成为俱乐部的职业球员。1990年4月,博斯曼与俱乐部的合同到期,俱乐部提出以每月1000美元与博斯曼续约,博斯曼以工资低为由拒绝签约。后来俱乐部同意博斯曼转会法国乙级队敦克尔克队,双方达成协议:敦克尔克队须付列日队40000美元租借博斯曼一年,正式转会后,须付转会费160000美元。为与博斯曼续约日队又擅自提高转会费,敦克尔克队觉得转会费太高不与博斯曼签约。博斯曼转会不成反而被俱乐部按比利时足协规定处以“无薪且不得代表列日队以外任何球队踢球”的处罚。1990年8月,博斯曼把列日队和比利时足协告上比利时列日第一地方法院,博斯曼起诉列日队“以转会费为由侵害了自己自由转会到欧盟其他成员国的权利”,要求废除转会费制度,同时要求补偿自己所受的经济损失。1990年11月,列日第一地方法院判博斯曼胜诉。法国乙级圣康坦队要签约胜诉的博斯曼,由于列日队的阻挠博斯曼转会不成。由于列日队拒绝履行法院判决,1991年8月,博斯曼再次将列日队和比利时足协告上比利时列日第一地方法院。法院引用欧盟基本法《罗马条约》第48条:“为消灭因国籍造成的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的差别,承认欧盟境内的劳动者享有自由流动的权利”的规定,宣布欧洲足联的转会规定不合理,比利时和法国同为欧盟成员,必须遵守《罗马条约》。由于涉及欧盟基本法《罗马条约》的范畴,1992年6月,列日第一地方法院将案件移交欧盟法院审理。列日队和比利时足协联合欧洲足联想比利时最高法院提出反诉,希望法院确认转会制度的有效性。由于转会费的居高不下,博斯曼长期找不到新的俱乐部效力,又无资格申请救济金,生活也一度陷入困境。1995年3月,比利时最高法院驳回列日队、比利时足协和欧洲足联的上诉。而欧洲足联一直向欧盟理事会施加压力,希望欧盟委员会维护欧洲足联对行业自治权。国际足联也声援欧洲足联的行动。欧盟法院表示,足球也是一项经济活动,应受欧盟内部市场规定的约束,欧盟基本法保护成员国间劳工的自由转会,转会费妨碍了球员自由转会的权利。1995年12月15日,欧盟法院作出判决,裁定现行的转会费制度和外援上场名额限制是非法的。裁决为最终判决,不得上诉。法院同时对博斯曼应该获得的赔偿金额作出了规定。案件历时5年,以博斯曼胜诉而告终。⑴ 二,“博斯曼法案”对欧洲职业足球的负面影响 1.自由转会加剧球员转会竞争,可能导致职业球员身价飞涨2.超级豪门俱乐部大量涌现,各俱乐部间贫富差距拉大3.国家队成为“八国联军”, 本国优秀球员人才外流 4. 球员转会市场更活跃,经纪人“暗箱操作”成为可能5.超级联赛独霸市场, 低级联赛步履维艰6.球票价格越来越高,职业足球开始贵族化 “博斯曼法案”给欧洲职业足球带来了“博斯曼规则”,即任何欧盟成员国职业球员在其合同期满后可以自由转会至自己想去的任何一家俱乐部;球员原效力的俱乐部不得向要求转会的球员交付任何像转会费之类的补偿费;任何欧盟成员国职业球员可以在欧盟国家间自由转会,也就是说宣布欧盟成员国对外籍球员进行限制是非法的。博斯曼法案使那些下大力气培养少年球员的俱乐部受到较严重损害,而“百分比制度”似乎维护了培养方的利益。一方面,新合同使少年球员与培养他的俱乐部之间的关系有了明确的说法,比如,河床就正式拥有了拉梅拉,如果巴萨再想挖走他,就必须通过河床俱乐部进行买卖,而不得私下交易。另一方面,新合同给了双方足够的缓冲,河床并没有为留住拉梅拉而直接投资,即使拉梅拉将来不成材,河床也没什么损失。 借鉴足球学校模式事实上,这种分享“未来转会费”的方式也不能算创举,因为在很多足球学校中早已经存在,河床此举的关键性在于将足球学校的卖人方式第一次经过“改装”后“移植”到了俱乐部身上。也许,河床是借鉴了塞萨里尼足球学校的做法,戴米切里斯和马斯切拉诺的转会直接反映了“百分比制度”,从前者的身上,塞萨里尼得到转会费中的25%,而后者如果转会成功,塞萨里尼将可以得到转会费中的30%。 所不同的是,河床将足校的方式改变了一下,这跟球员的所属权有关。塞萨里尼足校虽然也算河床的少年梯队,但毕竟中间多了一环,他们的球员在15岁左右时正式进入河床少年队,此时学校并不能直接得到好处,不过会与俱乐部签订合同,当球员再转会到其他俱乐部时,学校可以得到部分转会费。像拉梅拉这种直接由河床少年队培养的球员则省去了这道手续,球员只对自己负责,河床签合同的对象由学校变成了球员,转会费的一部分将由球员直接得到。 未来影响难以预料拉梅拉得到了对未来的承诺,河床留住了人才,似乎是皆大欢喜,然而不能否认的是,“百分比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使合同和转会变得更加复杂。可以想像,如果足校与球员之间再签署一份“百分比制度”合同,而球员每转会一家俱乐部就叠加一层“百分比制度”合同,那未来的转会市场将纠缠不清,这种情况在很多美洲国家已经出现苗头。球员、俱乐部、足校、经纪人、家人,也许以后,每一方都要求在每次转会中直接分一杯羹,而不仅满足于以往所遵守的“一锤子买卖”。 即使到了今天,对于10年前的博斯曼法案对足球发展的影响,人们依然很难简单地用“促进”或“损害”来定位。而对于拉梅拉事件背后刚刚出现的“百分比制度”,恐怕更难预料它对足球未来的影响,但人们已经开始关注,4年前,《OLE》报对于巴萨挖走梅西没有进行一个字的报道,而今天对于拉梅拉,阿根廷体育媒体乃至世界体育媒体都进行了紧密的追踪,至于结论,将留给历史去慢慢总结。

欧洲足球明星的转会费是如何分配和计算的

依据博斯曼法案分配和计算

合同期限:俱乐部和球员最长的合同为期5年

1、二十八岁以下球员

二十八岁以下球员(不包括二十八岁)自从签定合同的当日内合同三年受到保护,之后两年可随时接受其它俱乐部的出价,而这时一旦答应加盟新球队,那么新球队将支付一个相当于他剩余合同上的工资作为赔偿。

2、二十八岁以上球员

二十八岁(包括)以上球员的相应的保护期为两年

而所有合同的最后半年属于合同结束阶段,任何俱乐部只要能够给出该球员满意的合同,那该球员将可以在合同最后半年结束之后自由转会去新的俱乐部而新俱乐部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原俱乐部。

3、还有关于欧洲十六岁以下青训合同

合同只能一年一签,并且可以自由转会去其它俱乐部,而新俱乐部则要支付给原俱乐部一笔赔偿金,以鼓励青训培养。

扩展资料:

转会费的实际操作:

在球员转会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三场谈判

一、就是转会费谈判,两家俱乐部商谈转会的价格。

二、乙俱乐部和球员经纪人商谈球员个人的年薪和奖金等待遇问题。

三、乙俱乐部和经纪人商谈经纪人的费用。

转会费中,甲俱乐部一定会得到大部分(也就是卖家),而剩下的小部分则是由球员和经纪人分得。但具体的比例,这是由四方在谈判中约定好的,一般不会向外界透露。不过通常经纪人的会拿到转会费的5%-10%作为佣金。

而球员本人会得到四项收入:

1、前东家买断“忠诚奖金“。

2、据此前合同中拟定的“转会费分成”条款。

3、肖像权变更的收入。

4、新东家提供的签字费。

这四项收入中的前三个种收入,都可能直接从球员转会费中来支付。

除此之外,球员转会时,他在青少年时期(12-15岁)的球队会得到转会费的1%-5%作为青训培养费,也是FIFA规定的。

博斯曼法案到底是什么东西

“博斯曼法案”是欧洲法院于1995年做出的一项司法决定。该法案认可有欧洲联盟公民资格的足球运动员,在与俱乐部合同期满之后,有权在不支付任何转会费的情况下到欧盟另外任何国家踢球;其次,有欧洲联盟公民身份的运动员在欧洲联盟任何地方踢球时,有关“外国运动员限制”的规定予以废除。 ——博斯曼法案出台前的欧洲足球转会市场是什么样子? 在“博斯曼法案”出台以前,球员只有在上下两家俱乐部都认可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转会。通常这种转会的实现要在买家向卖家支付转会费后才能完成。该惯例无视球员与上家俱乐部的合同到期与否,所以,即便一名球员与上家的合同已经履行完,只要下家还没支付转会费,他就不能到下家工作,除非上家同意豁免转会费。另外,外籍球员配额在很多国家的联赛和欧足联的赛事中存在。比如,参加欧足联赛事的每支球队最多只能有3名外籍球员,外加已经加入俱乐部所属国国籍的外籍球员。 ——博斯曼法案是怎样产生的? 让·马克·博斯曼是比利时足球乙级联赛列日队的一名普通队员。在1990年合同到期时,他打算转会到法国的敦刻尔克队踢球。然而敦刻尔克队不愿支付列日队开出的转会费。为了生计,博斯曼不得不到比利时的一支丁级俱乐部踢球,收入和名气大为降低。同年,博斯曼根据“罗马条约”第48条,以他享有在欧盟成员国内迁徙自由为由将列日俱乐部、比利时足协和欧洲足联告上设在卢森堡公国的欧洲法院。1995年12月15日法庭裁决:博斯曼以及欧盟的所有球员在合约期满之后,可在欧盟成员国内自由转会。这就是所谓的“博斯曼法案”。 ——博斯曼法案对此后的国际足坛产生了哪些影响? 博斯曼法案是对球员基本权利的保障,它的实施为欧洲足球的转会制度带来了根本性的变化。俱乐部为了防止转会费的流失,开始与球员签署长期的劳动合同;无力承担长期合同(特别是与年轻球员的长期合同)的小球会不得不面对人财两空的残酷事实。俱乐部培养年轻球员的积极性受到挫伤。球员成为最大的受益者,俱乐部为了留住大牌球星纷纷开出天价工资还有高额的转会费,经纪人也因此受益等等。

博斯曼法案对世界足坛有什么影响

大家都知道 博斯曼法案最大的影响就是原先靠青训的模式已经玩不转了 但其实在现在大家普遍赞扬的拉玛西亚之前 莱萨玛就已经是西班牙首屈一指的青训基地了 而且跟巴萨满世界找苗子不同 毕尔巴鄂竞技的青训只使用巴斯克球员 而巴斯克只是西班牙法国交界处一个很小的地区 全部人口只有区区300万 而且包括非巴斯克籍人口这种血统上的纯正 带来的是球队凝集力的提高 这和现在很多银行队 石油队是截然不同的 例如英格兰的一支球队只知囤积明星球员 却不提高他们的凝聚力 以至训练场更衣室一团糟在大好开局的争冠道路上输给了同城死敌 那支死敌恰恰是另一支非常重视青训的球队而这支号称不可一世的球队 正好在博斯曼法案实行后的近20年后 被毕尔巴鄂竞技双杀所以说 俱乐部要想成功 必须靠青训和凝聚力 这两点做的最好的是巴斯克的雄狮 - 毕尔巴鄂 唯一能在西班牙不公正的赛制之下和长期行政性垄断的两只超班球队的压迫之下依然能百年来没有一次降级 并夺得8次西甲冠军已经24次国王杯冠军 号称杯赛之王 而且只依靠本土巴斯克籍球员 创造了足球史上最不可思议的奇迹这样的球队 即使普主席和他的继任再出什么政策 也丝毫不能动摇毕尔巴鄂竞技在足球圈里至高无上的地位转

博斯曼的博斯曼法案

1995年12月15日,欧洲法院做出了最后判决,裁定欧洲现行的转会费制度与外援上场名额限制是非法的。此判决为最终裁决,不得上诉。这就是著名的博斯曼法案。并判决此案再重新交回布鲁塞尔法庭,由该法庭判决博斯曼应该获得的赔偿金额。1995年12月15日,成为了世界足球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天,也成为了欧洲足球史上里程碑式的日子。一个被认为是三流球员的博斯曼以一己之力将势力强大的RFC列日队、比利时足协和欧洲足联都全部告倒——实行了几十年的外援上场名额限制和转会费制度都被裁定为非法。欧洲足联与欧盟法律的较量以欧洲足联的失败而告终。判决下达后,欧盟立即介入此事。12月22日,欧盟委员会根据欧洲法院的判决,要求欧洲足联立即接受此判决。欧足联还想做最后的抵抗,但是这已经是徒劳的了。1996年1月19日,欧盟委员会给欧洲足联下达了最后通牒:欧足联必须在6周之内接受欧洲法院有关“博斯曼事件”的裁决。2月19日,欧洲足联被迫决定接受欧盟的要求,废除对于外援上场名额的限制及现行的转会制度。这事实上等于同意了“欧盟关于欧洲足球无权凌驾于欧盟法律之上”的观点。因为在欧盟看来,职业足球是一项经济活动。职业足球只有遵守欧盟的有关法规才能被视作是合法的经济活动。 欧盟法院在1995年12月15日所作出的关于“博斯曼事件”的裁决,即所谓博斯曼法案的具体内容如下:欧洲足联关于球员转会以及限制队员国籍等的相关规定属非法条款。欧洲足联限制俱乐部关于外籍球员上场人数的强制规定,有悖于欧盟法律中关于劳工自由流动的条款。根据此前制订的相关法律,只有当涉及球员代表国家队出场的问题时,欧洲足联现有规定方能生效并执行。欧洲足联关于球员转会的规定与欧盟现行法律相抵触。根据现行转会条文,当球员合同期满寻求转会时,新东家必须向球员原所属俱乐部支付转会费或其他形式的补偿。欧盟15个成员国下属的体育管理机构必须执行法院作出的最终决定。 博斯曼法案被认为极大地推动了球队之间的球员流动,球员利益得到了极大的保护。球员在合同期满后可以自由选择球队。这使得小俱乐部和小国联赛的球员都希望在合同期满后尽快加盟大球会或大国联赛。而大球会可以凭借自己的优势随心所欲地从下游球会和联赛处搜罗青年才俊。这进一步加剧了大俱乐部和小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差距。而大球会的外援数量也开始大幅增加,许多大球队屡屡出现球队一线队中外援数量占据绝对多数,甚至上场阵容当中没有一位本土球员的尴尬状况。很多国家和地区的足协认为这极大地阻碍了本土年轻球员的成长,使得本国的国家队出现人才断层,乃至于水平下降,如德国、英格兰等。尽管事实上欧洲各国足协相应作了调整,欧盟内部球员转会不受此判决影响,对欧盟国家以外的外援上场的数量仍然做了限制,并没出现在整个联赛的范围内外援占绝对多数的情况,另外对球员转会仍然收取转会费。

什么是博斯曼案件简述其意义和影响

博斯曼事件就是自由转会事件,因为是一名名叫博斯曼的球员引起的,所以叫博斯曼事件!马克·博斯曼(Jean-Marc Bosman) 是比利时甲级足球列日队的一名普通队员。在合同到期时,博斯曼打算转会到法国的敦刻尔克队踢球。然而敦刻尔克队提供不出列日队所需的转会费,所以列日队俱乐部不放他走。同时,由于博斯曼不再是一线球员,所以收入大为减少. 然后他在卢森堡公国的欧洲法院起诉转会的贸易限制.经过了长期艰苦的诉讼之后,博斯曼终于赢得官司, 并且在1995年,12月15日法庭裁决: 博斯曼以及欧洲的所有球员在合约期满之后,可自由转会欧盟中任何国家踢球. 这就是大家所称的博斯曼事件博斯曼法案的最直接影响就是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差距,豪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说服那些合同即将到期的球员加盟,他们可以把本该支付的转会费转嫁到球员的工资中去,这样的好事,球员当然愿意接受!.博斯曼法案除了让转会市场产生革命性改变之外,在外援的使用方面也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当年欧盟规定所有联赛都实行“3+2政策”,也就是一支球队可以拥有5名非欧盟球员,一场比赛首发阵容最多有3个外援!这一变革立即让欧洲外援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