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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代偿政策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本科、高职(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三年代偿完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吸引和鼓励本地所属高校毕业生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区别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区别有如下:
1、两者的性质不同。学费补偿是国家或地区对贫困人员进行的学费补偿政策,而国家助学贷款是对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人员,提供的贷款便利政策;
2、两者是否需要偿还不同。学费补偿是免费提供给相关人学员的;国家助学贷款是需要进行偿还的;
3、学费补偿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其他区别。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 贷款人对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
资料补充: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2022年5月11日消息,财政承担阶段性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2022年5月,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理解
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是专门针对平凡高等黉舍中的整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结业生的,若志愿去中西部地域以及费力边远地域县级如下下层单元事情、服务到达划定时间(3年),就能够得到国度给予的国度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用以了偿贷款。一、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1、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3、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4、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以上主要是对象、思想品德、成绩、以及工作相关的条件,四种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不符合以上任何一条条件则无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二、学费补偿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性质不同。学费补偿是国家或地区对贫困人员进行的学费补偿政策,而国家助学贷款是对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人员,提供的贷款便利政策;2、两者是否需要偿还不同。学费补偿是免费提供给相关人学员的;国家助学贷款是需要进行偿还的;3、学费补偿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其他区别。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 贷款人对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第五条 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第六条 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三)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 3年以上(含 3年)。各学院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学院审查完毕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学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条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是指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 3年以上(含 3年)的,由国家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第二条 高校毕业生是指地方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第三条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学费补偿代偿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大学生学费代偿是国家出台的一项鼓励毕业大学生到西部工作的政策。2009年4月,财政部、教育部出台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决定从200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代偿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
法律依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第二条 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第三条 本办法中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参军学费补偿代偿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这两者是不同东西。
学费补偿是指在校已交纳学费的学生应征入伍,对其已交纳但尚未学完的学费进行补偿。
助学贷款是对高校贫困生申请了助学贷款的,毕业后应征入伍,无法以收入偿还贷款,由国家进行代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