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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奥古斯丁与基督教

圣奥古斯丁与基督教(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圣·奥古斯丁)

fwxlw fwxlw 发表于2025-01-16 21:48:14 浏览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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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圣·奥古斯丁

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圣·奥古斯丁

奥略里·奥古斯丁(Saint·Aurelius Augu-stinus,公元354—430)罗马帝国基督教思想家,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重要代表。

他生于北非的塔加斯特,一度曾为摩尼教信徒,375年从迦太基的学校毕业,回到塔加斯特教授雄辩术近一年。376年,到迦太基的学校教授,达七年之久。在此期间,他对摩尼教日益疏远,接触新柏拉图主义、新斯多噶主义著作。因不满迦太基学风而去罗马,任米兰城雄辩术教授。研究新柏拉图主义,皈依基督教,用新柏拉图主义的哲学论证基督教教义,把哲学和神学结合起来。宣扬“原罪说”,声称人生来都是有罪的,只有信仰上帝才能得救。鼓吹教权主义,声称人们虽然应该服从世俗政权,但世俗政权只是“世人之城”在地上的体现。该观点为中世纪西欧天主教会与教权至上论提供了理论基础。

奥古斯丁把古代希腊罗马的唯心主义哲学和基督教神学结合起来,相当全面地发展了《圣经》和二、三世纪教父学(教会之父的神学理论和教义),成了基督教正统派的神学体系的集大成者。在漫长的中世纪时期,其神学在西欧基督教会内居于最高权威的地位,发生着巨大影响,他被教会奉为“圣人”,称作“圣奥古斯丁”。奥古斯丁一生写了不少论著, 目前所知共有九十三种,书信276封。 其中《论美与适当》 (已失传), 自传体《忏悔录》、 《上帝之城》是主要著作,其文艺思想、美学观点主要见于这两部作品。

《忏悔录》约写于396至401年之间,全书共十三卷。这本书第一至九卷为第一部分,采用自传体的形式,写其加入基督教前的经历,承认自己犯了罪,向上帝表示忏悔。第十至十三卷,为第二部分, 对《旧约·创世纪》第一章作注释,瞻仰上帝创造世界的功业,最后以虔诚歌颂上帝结束。奥古斯丁写这本书的主旨,是以自我揭露为陪衬,达到把自己标榜为一个从善如流、热爱真理的人的目的,在鼓吹宗教的同时,引出信奉基督教最符合真理的结论。全书文笔细腻生动,别具风格,成为晚期拉丁文学中的代表作,列为古代西方文学名著之一。 《上帝之城》是奥古斯丁系统阐述其宗教思想和历史哲学的一部巨著,全书共二十二卷。

奥古斯丁的美学观点主要见于《忏悔录》之中。奥古斯丁主张艺术必须为宗教服务,造型艺术用于装饰教堂,诗和音乐应赞美上帝。宣扬文艺的对象不是现实世界,美的根源在上帝。其年幼时爱好世俗文艺,承认世俗文艺的感染力量。在未皈依基督教之前,对希腊罗马文学有深刻研究,曾任文学、修辞学教师,其美学著作《论美与适当》即为这个时期所作。后在《忏悔录》中痛悔为世俗文艺引入歧途,并给世俗文艺罗织一系列罪状。攻击悲剧“使观众落泪”, “使人充满悲天悯人”的 *** ,谴责荷马在史诗中通过虚构败坏人心,使人不得不踏着诗的虚构的足迹而走入迷途,把人间的罪行移到神的身上,但在忏悔录中又不得不承认艺术形象的感染力。与此同时,也涉及到一些理论问题,说明艺术是摹仿,艺术虚构能增强艺术性,承认悲剧使人产生 *** 。

奥古斯丁关于美的观点接受普洛丁的影响,认为美分等级。形体美是低级的美,道德美是较高的美,上帝是最高的美,上帝是真善美的统一。美与丑是对立的统一,丑是形成美的因素,丑为显示美而存在。主张美在事物的整一与和谐,物体美是各部分之间的适当比例,再加上一种悦目的颜色。形体美、道德美、上帝美都体现着整一与和谐。而整一、和谐为上帝所创造,艺术的目的在于通过形体美、道德美来赞颂上帝。从感性美到上帝美、人间美到天国美、有限美到无限美,一切美学对象都在上帝。这一观点从普洛丁开始,经过奥古斯丁的发挥,成为中世纪美学的主导倾向。

奥古斯丁的唯心主义美学思想在中世纪产生过很大影响,其中心是为宗教教权服务。

奥古斯丁的主要哲学思想

奥勒留·奥古斯丁(拉丁语:Aurelius Augustinus,天主教传统汉译其姓为奥斯定、奥思定或思定,354年11月13日-430年8月28日),罗马帝国末期北非柏柏尔人,早期西方基督教神学家、哲学家,曾任北非城市希波(Hippo Regius,今阿尔及利亚安纳巴)的主教,故史称希波的奥古斯丁(拉丁语:Augustinus Hipponensis;英语:Augustine of Hippo)。圣奥古斯丁的主要贡献是关于基督教的哲学论证。他借用了新柏拉图主义的思想,以便服务于神学教义。为人认识上帝的权威的绝对奠定了基础。1、奥古斯丁把灵魂分为记忆、理智和意志三种官能。同时认为这三者是统一的。也就是灵魂是统一的。2、奥氏反对摩尼教在罪方面的解释,而强调罪的自发性。他相信人的罪行使人远离神,而导致恶。人因着犯罪就不能再行神所爱的真善,也不能了解他生命的意义。奥古斯丁认为恶是一种缺乏善的表现,不是恶加诸于人。他发现罪主要的根源是用“对自己的爱”取代了“对神的爱”。3、奥古斯丁相信只有神能恢复罪人自由意志的自由,就是更新及重生;而这正是神恩惠的工作。惟有人的意志得到释放,人才会渴望与神结合。奥古斯丁的思想在许多方面是有着很明显的新柏拉图主义的色彩。他看重永恒而形上的事物,轻视感官可及的事物;看重理论性的冥思,轻视实用的知识为此生的必须和无奈;坚持要借着从感官的奴役得解放以达于灵魂的净化。

教父学的代表人物是谁

起初,基督教并没有什么完整的神学体系。直到后来,在基督教传布的过程中,基督教神学家融合了希腊哲学中一些唯心主义学派的观点,特别是新柏拉图主义的观点,才产生了“教父学”,提出一整套的说法。“教父学”的代表人物是圣·奥古斯丁(354——430年)。

奥古斯丁出生于非洲北部、距迦太基不远的塔加斯特城。他原为摩尼教徒,早年生活放荡不羁,后来经历了一番精神上的磨炼,才成为虔诚的基督教徒,并长期担任北非希波城的主教。奥古斯丁留下两部著作:一为《忏悔录》,叙述他怎样由一个纨疻子弟转变为基督教徒的历程,有现身说法的意思。一为《上帝之国》(亦译《上帝之城》或《神之都》),用基督教神学的观点来解释历史。奥古斯丁毕竟曾受到过摩尼教的影响,他认为世界上有善与恶、光明与黑暗这两种势力在进行斗争,但到最后,善一定会战胜恶,光明一定会战胜黑暗。“上帝之国”代表善和光明,是极乐世界;“世俗之国”(指罗马帝国)代表恶和黑暗,是罪恶的渊薮。让世俗的罗马帝国灭亡吧,代之而起的必然是“上帝之国”。奥古斯丁还认为,教会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它管辖包括皇帝在内的一切基督教徒,因此,“教权”高于“皇权”。他这一套关于“教权至上”的说教,后来在欧洲的政、教之争中常被教会人士所引用。

圣奥古斯丁:来自创世纪的字面意义

河马的圣奥古斯丁(公元 354-430 年)以其作品《忏悔录》和《上帝之城》而闻名,被认为是天主教传统中的教会之父之一。在他的《创世纪的字面意义》的这篇简短文章中,奥古斯丁谴责了那些谈论他们知之甚少或一无所知的主题的基督徒,试图在非基督徒中显得“聪明”。在这部著作中,奥古斯丁回应并扩展了基督教新约雅各书的圣经作者的观点,他写道:“如果你们中的任何人似乎是虔诚的,并且不勒住他的舌头,而是欺骗自己的心,这个人的宗教是虚妄的”(雅各书 1:26)和“舌头虽小,却夸口大事。看哪,小火能生出何等大事”(雅各书 3:5)。这篇文章在很多层面上都很有趣,但当然,为了了解早期基督徒如何看待非基督徒,以及他们如何被指示在基督教信仰之外的人中表现自己。

“通常,即使是非基督徒也知道一些关于地球、天空和这个世界的其他元素,关于恒星的运动和轨道,甚至它们的大小和相对位置,关于可预测的日食和月食。年和季节的循环,关于动物、灌木、石头等的种类,他认为这些知识是从理性和经验中确定的。

现在,对于异教徒来说,听到一个基督徒,大概给出圣经的含义,在这些话题上胡说八道,这是一件可耻和危险的事情;我们应该采取一切手段防止这种尴尬的情况发生,人们在这种情况下表现出对基督徒的极大无知,并对其嗤之以鼻。耻辱与其说是嘲笑一个无知的人,倒不如说是信仰家庭以外的人认为我们的神圣作者持有这样的观点,而且,对于那些我们为他们的救赎而辛勤工作的人来说,我们的圣经作者受到了批评并被拒绝为没有学问的人。

如果他们发现一个基督徒在自己熟悉的领域犯了错误,听到他对我们的书保持愚蠢的看法,他们怎么会相信那些关于死人复活、永生的希望和天国,当他们认为自己的书页充满了谎言和他们自己从经验和理性之光中学到的事实时?鲁莽和无能的圣经解释者在他们更聪明的弟兄们陷入一种恶作剧的错误意见中,并被那些不受我们神圣书籍权威约束的人指责时,给他们带来了无尽的麻烦和悲伤。因为那时,为了捍卫他们完全愚蠢和明显不真实的陈述,他们既不理解他们所说的,也不理解他们断言的事情。”

圣奥古斯丁《上帝之城》政治思想与观点

  主要论述上帝神圣的照管及人类的历史。提醒上帝的国度是属灵及永垂不朽的,而并非是这世界 任一国家能取代的。基督教不但不是罗马衰退的原因,反而有助於道德的提升。但基督徒所归属的不是罗马帝国或任何地上之城,而是上帝之城。地上之城与上帝之城最根本的差别在於,前者人民的共通点在於对自己的爱,后者则是结合於对上帝的爱和因此而生的对彼此的爱。在对比这两个城从起源到结局的过程中,他对人类的群体生活有深入的讨论,也建构了基督教的历史观。  《上帝之城》(拉丁文:De Civitate Dei)为希坡的奥古斯丁所著,主要论述神圣的照管及人类的历史。提醒神的国度是属灵及永垂不朽的,而并非是这世界 任一国家能取代的。"上帝之城"可说是第一部教会历史哲学。

1.5.4、中世纪:圣·奥古斯丁和圣·托马斯的美学思想

四圣·奥古斯丁和圣·托马斯的美学思想

尽管基督教对文艺是仇视的,它所传播的区域是希腊罗马古典文化植根很深的区域,而且它本身也还要利用文艺为宗教服务,它就不能不有一套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来抵制古典的“邪教”的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并且为它所利用的宗教性的文艺作辩护。当时所谓“经院派”学者都属僧侣阶层,对一切问题都是从宗教的角度去看,所以把一切学问都看成神学中的个别部门,美学也是如此。在这方面,他们对于希腊罗马的“邪教”思想毕竟有所继承,那就是把普洛丁的新柏拉图主义附会到基督教的神学上去。从圣·奥古斯丁到圣·托马斯,中世纪欧洲有一股始终一贯的美学思潮,就是把美看成上帝的一种属性,上帝代替了柏拉图的“理式”。上帝就是最高的美,是一切感性事物(包括自然和艺术)的美的最后根源。通过感性事物的美,人可以观照或体会到上帝的美。从有限美见出无限美,有限美只是到无限美的阶梯,它本身并没有独立的价值。在美的自然事物与艺术作品之中,经院派学者一般是看重前者而鄙视后者,因为前者是神所创造的而后者只是人所创造的。“人造的”就含有“虚构的”“不真实的”意味。虔诚的教徒们要“从上帝的作品中去赞美上帝”。因此,中世纪的美学并不以文艺为主要对象。这是中世纪美学的总的情况,现在就两个主要代表的美学思想分述如下。

(一)圣·奥古斯丁

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公元354—430年)在还未皈依基督教以前,对希腊罗马古典文学有相当深刻的研究,当过文学和修辞学教师,并且还写过一部美学专著,题为《论美与适合》,手稿在当时就已失传。皈依基督教后,他一方面钻研基督教经典,一方面仍继续研究他早年所爱好的柏拉图。他的美学言论大半见于他的神学著作和《忏悔录》。

圣·奥古斯丁给一般美所下的定义是“整一”或“和谐”,给物体美所下的定义是“各部分的适当比例,再加上一种悦目的颜色”。前一个定义来自亚里士多德,后一个定义来自西赛罗,在字面上都只涉及形式。但是这些侧重形式的老定义在圣·奥古斯丁的思想里是和中世纪神学结合在一起的。无论在自然中还是在艺术中,使人感到愉快的那种整一或和谐并非对象本身的一种属性,而是上帝在对象上面所打下的烙印。上帝本身就是整一,他把自己的性质印到他所创造的事物上去,使它尽量反映出他自己的整一。有限事物是可分裂的,杂多的,在努力反映上帝的整一时,就只能在杂多中见出整一,这就是和谐。和谐之所以美,就因为它代表有限事物所能达到的最近于上帝的那种整一。但是由于与杂多混合,比起上帝的整一,它究竟还是不纯粹不完善的。从此可见,圣·奥古斯丁关于无限美(最高美,绝对美)与有限美(感性事物的美,相对美)的分别的看法基本上还是柏拉图的看法(感性事物的美只是理式美的影子)。

通过柏拉图,圣·奥古斯丁还接受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神秘主义的影响,把数加以绝对化和神秘化。现实世界仿佛是由上帝按照数学原则创造出来的,所以才显出整一、和谐与秩序。他说:“数始于一,数以等同和类似而美,数与秩序不可分。”人体的匀称,动物四肢的平衡,乃至地水风火的体积和运动都由数在统辖着。美的基本要素也就是数,因为它就是整一。他又说;“理智转向眼所见境,转向天和地,见出这世界中悦目的是美,在美里见出图形,在图形里见出尺度,在尺度里见出数。”这种从数量关系上找美的想法,上承毕达哥拉斯学派的黄金分割说,下开达·芬奇、米开朗琪罗以及霍加斯诸艺术大师对于美的线形所求出的数量公式,以及斐西纳和实验美学派对于美的形象所进行的试验和测量,在美学发展中一直是很有影响的。它的基本出发点是形式主义。

圣·奥古斯丁还提出丑的问题。有限世界在本质上虽是杂多的,却具有上帝所赋予的整一或和谐。丑的事物(包括罪恶在内)在这和谐整体里占什么地位呢?圣·奥古斯丁认为美虽有绝对的而丑却没有绝对的。丑都是相对的,孤立地看是丑,但在整体中却由反称而烘托出整体的美,有如造形艺术中阴阳向背所产生的反称效果。这就是说,丑是形成美的一种因素。因此,丑在美学中不是一种消极的而是一种积极的范畴。圣·奥古斯丁还指出一个人能否从差异部分的统一中见出和谐,要看他的资禀和修养何如。要有合拍的心灵,才能认识到整体的和谐;否则只见到各个孤立的不同的部分,见不出整体及其和谐,就觉得某些部分丑,甚至全体都丑。圣·奥古斯丁打过这样的比喻:

在我们看来,宇宙中万事万物仿佛是混乱的。这正如我们如果站在一座房子的拐角,像一座雕像一样,就看不出这整座房子的美。再如一个士兵也不懂得全军的部署,在一首诗里,一个富于生命和情感的音节也见不出全诗的美,尽管这音节本身有助于造成全诗的美。

在和谐的整体中,丑的部分有助于造成和谐或美,也是如此;单从丑的局部看,就看不出美而只看出丑。这里丑在整体美里是作为被克服而纳到统一体里的一个对立面来理解的。在运用“寓杂多于整一”的原则来解释丑时,圣·奥古斯丁表现出一些朴素的辩证思想。同时,这里也可以见出他维护封建统治的企图,把丑恶的东西说成美好的东西所赖以形成的条件,叫人接受它而不去消除它。后来理性派哲学家莱布尼茨和沃尔夫等也有类似的想法,并且认为丑恶烘托出美好,是上帝那位钟表匠的明智的安排。

(二)圣·托马斯·阿奎那

圣·托马斯·阿奎那(St.Thomas Aquinas,1226—1274年)是基督教会公认的中世纪最大的一位神学家。他的美学思想散见于他的《神学大全》。他的基本出发点是和圣·奥古斯丁一致的,也是把普洛丁的新柏拉图主义附会到神学上去,不过他同时也接受了亚里士多德的影响。

我们最好把《神学大全》中有关美学的几段关键性的言论译出,然后从这些言论中分析出他的美学观点:(1)

美有三个因素。第一是一种完整或完美,凡是不完整的东西就是丑的;其次是适当的比例或和谐;第三是鲜明,所以着色鲜明的东西是公认为美的。

人体美在于四肢五官的端正匀称,再加上鲜明的色泽。

美与善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二者都以形式为基础。因此,人们通常把善的东西也称赞为美的。但是美与善毕竟有区别,因为善涉及欲念,是人都对它起欲念的对象,所以善是作为一种目的来看待的;所谓欲念就是迫向某目的的冲动。美却只涉及认识功能,因为凡是一眼见到就使人愉快的东西才叫做美的。所以美在于适当的比例。感官之所以喜爱比例适当的事物,是由于这种事物在比例适当这一点上类似感官本身。感觉是一种对应,每种认识能力也都是如此。认识须通过吸收,而所吸收进来的是形式,所以严格地说,美属于形式因的范畴。(2)

美与善一致,但是仍有区别。因为善是“一切事物都对它起欲念的对象”,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善应使欲念得到满足。但是根据美的定义,见到美或认识到美,这见或认识本身就可以使人满足。因此圣·奥古斯丁简介,与美关系最密切的感官是视觉和听觉,都是与认识关系最密切的为理智服务的感官。我们只说景象美或声音美,却不把美这个形容词加在其他感官(例如味觉和嗅觉)的对象上去。从此可见,美向我们的认识功能所提供的是一种见出秩序的东西,一种在善之外和善之上的东西。总之,凡是只为满足欲念的东西叫做善,凡是单凭认识到就立刻使人愉快的东西就叫做美。

这几段话里有几点值得特别注意:

第一,“凡是一眼见到就使人愉快的东西才叫做美的”。这个定义指出美是通过感官来接受的,美的东西是感性的,美感活动是直接的,不假思索的,也就是说,只涉及形式而不涉及内容意义的。这种强调美的感性和直接性的观点在后来康德和克罗齐的主观唯心主义美学里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它就是美只关形式不沾概念说与艺术即直觉说的萌芽。

第二,在指出美与善一致的同时,圣·托马斯又指出美与善毕竟有分别,这分别就在于善是欲念的对象,欲念所追求的目的不是立即可以达到的;美是认识的对象,一认识到,就立刻使美感得到满足。对于对象并不起欲念,这也就是说,美没有什么外在的间接的实用的目的。这样把美与善的区分归结为带不带欲念和有没有外在目的的区分,对后来唯心主义美学的发展也很有影响,这就是康德的“审美判断的二律背反”说的萌芽,康德也认为美不关欲念,无外在目的。

第三,圣·托马斯在各种感官之中只承认视觉和听觉为审美的感官,其理由有二:第一,视觉与听觉“与认识关系最密切”,是“为理智服务的”,而审美首先是认识活动。其他感官如味觉嗅觉等所得到的 *** 等则主要是欲念的满足,生理方面的动物性的反应。其次,“美属于形式因的范畴”,形式只能通过视觉和听觉去察觉。这种看法的重要性有两点:它是寻找美感与一般 *** 的分别的一个最早的尝试;而且确定视觉和听觉为专门的审美感官,这对后来美学的发展也起了一些影响,例如达·芬奇认为视觉更高于听觉,因此断定绘画(通过视觉)更高于诗歌、音乐(通过听觉),莱辛根据视觉和听觉的分别来确定绘画与诗歌的界限。

第四,最突出的是圣·托马斯的形式主义的观点几乎与圣·奥古斯丁的完全一致。他所指出的美的三个因素:完整、和谐与鲜明都是形式的因素,所以他说“美属于形式因的范畴”。中世纪经院派学者们谈到美,大半都认为美只在形式上,很少有人结合到内容意义来讨论美。在这一点上康德在《美的分析》中也是与中世纪经院派学者一致的。此外,康德的在美感中“各种官能和谐地发挥作用”的说法在圣·托马斯的美学观点里也已有萌芽。“感官喜爱比例适当的事物,是由于这种事物在比例适当这一点上类似感官本身”,这就是说,美的事物和感官本身相应,所以合拍。

第五,在美的三个因素之中,完整与和谐是从希腊以来美学家们一向就着重的,圣·托马斯结合到西赛罗和圣·奥古斯丁所提到的颜色,另提出“鲜明”这一个概念(他用了许多同义词,如“光辉”、“光芒”、“照耀”、“闪烁”之类)。在运用这个概念中他把美归结为神的特性。他给“鲜明”所下的定义是:

一件东西(艺术品或自然事物)的形式放射出光辉来,使它的完美和秩序的全部丰富性都呈现于心灵。

这种光辉是从哪里来的呢?按照基督教的教义,上帝是“活的光辉”,世间美的事物的光辉就是这种“活的光辉”的反映,所以人从事物的有限美可以隐约窥见上帝的绝对美。

圣·托马斯集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大成,也是经院派哲学的殿军,上承新柏拉图派的神秘主义,下启康德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和形式主义的美学。他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他的美学思想正如他的政治思想一样,以维护天主教会的反动的封建统治为主要目的,所以在帝国主义时代,它仍然可利用来作为维护法西斯统治的思想武器。以玛里坦(Maritain)的《艺术与经院哲学》一书为代表的新托马斯主义美学,在法、意、美、英等国还有相当广大的市场圣·奥古斯丁简介,便是一个明证。

奥古斯丁的历史观是什么

奥古斯丁生活在罗马帝国走向衰落的年代,是当时最伟大的神学家。他的著作在整个中世纪对基督教学说和观点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事实上他的影响至今仍然存在。354年奥古斯丁出生在距沿海城河马以南45英里的塔加斯特城(现在阿尔及利亚的苏格艾赫拉斯)。他父亲是个非基督教徒,母亲则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他在襁褓时未受洗礼。奥古斯丁甚至在少年时期就显露出了非凡的才华。十六岁前往迦太基学习。在那儿他找到了一位情妇,生了一个私生子。十九岁时他立志攻读哲学,不久便开始信仰摩尼教──由先知摩尼约在204年创立的宗教。在年青的奥古斯丁看来,基督教天真单纯,而摩尼教哲理深奥。但是在随后的九年中,他逐渐对摩尼教感到失望。他二十九岁时来到罗马,不久又到了意大利北方的米兰市,在那儿担任雄辩术教授,通晓了一门经过修正的柏拉图哲学──新柏拉图主义,该学说是蒲鲁太纳斯在公元三世纪发展的。当时米兰的主教是圣·恩布路斯,奥古斯丁听了他的一些说教,对基督教有了新的更为深刻的认识。到32岁时他改信基督教,由一度是基督教的怀疑者转变为基督教热情的支持者。387年奥古斯丁接受恩布路斯的洗礼,随即返回家乡塔加斯特。391年奥古斯丁成为河马市主教的助手,五年后主教去世,当时42岁的奥古斯丁成了河马市的新主教,在随后的余生中一直担任此职。虽然河马不是一个重要城市,但是奥古斯丁才华卓越,很快就成为基督教界最受尊敬的领袖之一。虽然他体质孱弱,但是却在速记员的帮助下写出了大量的宗教著作。至今尚存的他的布道约有500篇,书信200多封,他的最著名、最有影响的两部著作是《论上帝之城》和《忏悔录》。后一部是迄今为止最著名的自传之一,是他在四十多岁时写成的。奥古斯丁的书信和布道中有许多是批驳摩尼教派(一个从基督教中分离出来的教派)和贝拉基教派(当时另一个主张异端的基督教派)的。他同贝拉基教派的辩论是他的教说的一个重要部分。贝拉基是一个修道士,他约在400年来到罗马,讲解几种有趣的神学学说。贝拉基声言:我们谁都没有犯过原罪,我们谁都有选择行善或作恶的权力,一个人若一生正直,取得功绩,就会得到拯救。由于在一定程度上受奥古斯丁的影响,贝拉基的观点被宣布为异端,他本人(已被驱逐出罗马)被开除教籍。根据奥古斯丁的说法,所有的人都犯有亚当之罪,仅仅通过个人努力取得的成就是不能得到拯救的,要获得拯救必须靠上帝的恩典。在此以前就有过类似的思想,但是奥古斯丁使先前的论说得到了加强,他的著作通过这些论点巩固了基督教的地位,随后又成为千古不变的信条。奥古斯丁认为上帝已经知道谁会得到拯救,因此我们当中有些人是命里注定会得到拯救的。这种命中注定的思想大大地影响了后来的神学家如圣·托马斯·阿奎奈和约翰·卡尔文。也许比命里注定的思想甚至更为重要的是奥古斯丁的两性关系的观点。当他改信基督教时就已下定决心放弃性生活(他曾写道:“回避两性关系比回避什么都重要。”)。但事实表明放弃性生活对奥古斯丁来说是相当困难的,他在《忏悔录》中对自己有关这方面的斗争和观点都做了一定的论述。因为他名声鼎鼎,所以在该书中所表达的观点强烈地影响着中世纪人对性的态度。奥古斯丁在他的著作中还把原罪和性欲的概念联系在一起。在奥古斯丁的一生期间,罗马帝国正在迅速衰落。事实上在公元410年罗马市遭到了艾拉瑞克①所率的西哥特人的洗劫。留在罗马的异教徒自然想要借此机会惩罚罗马人,因为他们为了基督教的利益而抛弃了古代的众神。圣·奥古斯丁最著名的一书《论上帝之城》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针对这种指责为基督教所做的辩护。但在该书中还包含着一种完整的历史观,一种后来对欧洲发展有巨大影响的历史观。奥古斯丁表述的观点认为罗马帝国无足轻重,罗马市和地球上的其他任何城市都是根本不重要的,真正重要的是“上帝之城”的发展──换言之即人类精神的进步。基督教理所应当是实行这种进步的媒介(在基督之外不存在着拯救)。因此可以这样说,无论皇帝是异教徒、基督徒或是野蛮人都没有罗马教皇和基督教重要。虽然奥古斯丁没有采取决定性的措施,但是他提出的论点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现世的统治者应从属于罗马教皇。中世纪的罗马教皇为从他的教说中所得出的这个结论而感到高兴。因此他的教说为教会和国家之间的长期斗争打下了根基,欧洲历史在许多世纪中都有这一斗争的特点。奥古斯丁的著作是使希腊哲学的某些方面传入中世纪欧洲的一个因素。特别是新柏拉图主义对奥古斯丁思想的成熟有很大的影响,后来又通过奥古斯丁影响着中世纪的基督教哲学。我们至今还会饶有兴致地注意到:笛卡尔提出过著名的论断“我思我在”,奥古斯丁也提出过隐含这一论断的思想,当然两者的说法各异。奥古斯丁是黑暗时代之前的最后一位伟大的基督教神学家,从所有的主流方面来看,他的著作使基督教学说在整个中世纪基本上具有它所要保持的形式。他是一位杰出的拉丁教父②。他的著作在牧师中拥有广泛的读者。他的有关拯救、性、原罪以及许多其他观点都产生过相应的影响。许多后来的天主教神学家如圣·托马斯·阿奎奈以及新教徒领袖如马丁·路德和加尔文都受过他的强烈影响。公元430年奥古斯丁在河马去世,终年76岁。当时一个侵略过摇摇欲坠的罗马帝国的野蛮部落──旺达尔人正在包围着河马市。几个月以后,他们攻克了该市,几乎把全城都焚为灰烬;然而奥古斯丁图书馆和大教堂却安然无恙。